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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示乡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以便本地村民遵守

2023-10-12 5:22: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以吴政办(2016)107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之一:一户一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指导意见》明确: 各地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应当按照本意见相关要求,同时考虑各地传统惯例,尊重乡规民约,兼顾实际操作,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宅基地实施办法,经镇(街道)人大审批通过后,报区政府备案。鉴于此,木渎镇人民政府先前的答复是符合要求的,还望您理性对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在回复中提到了乡规民约请问:
1、该民约是否有成文的条款还是只是一个抽象的说法
2、该民约是哪一级部门制定的,是村委会还是乡镇府,为何本地村民对该民约一无所知
3、百度得知乡规民约是中国由乡村群众集体制订,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并自觉自愿履行的民间公约。那么如果该民约确实是本地集体制定的民间公约,是镇政府要求本地村民遵守的一的行为规范,那请镇政府公示这个民约的具体内容,也便于当地村民遵照执行.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2017年9月12日颁布的吴地【2017】314号以及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木渎镇人民政府就村民提出分户要求的,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按照了传统惯例的基础上,也兼顾了村民的利益。因此,其实际操作办法,完全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并且该实际的操作办法在全镇的宅基地管理工作当中也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还请您理性对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2017年9月12日颁布的吴地【2017】314号以及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转发的《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木渎镇人民政府就村民提出分户要求的,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按照了传统惯例的基础上,也兼顾了村民的利益。因此,其实际操作办法,完全符合上述文件的精神,并且该实际的操作办法在全镇的宅基地管理工作当中也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还请您理性对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8-6-15 13: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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