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咨询了相关部门:1.目前土地使用权证只针对自建房屋部分。2.红线内的区域并未规划,包括台阶、道路、窨井等均不属于审批范围。3.图纸您可以去村减半翻阅,手续请看附件。4.村建部门一直在关注其建造过程,若有违规将责令其改正。感谢您的支持! 吴中区光福镇针对光福镇的回复,我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下。1. “1.目前土地使用权证只针对自建房屋部分”是否能说明红框内的土地不属于南石家园12号业主?2. 第二点的回复有点看不懂,是红线内的平台.花坛.围墙.台阶.道路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属于贵部门的审批职权内还是说这部分建筑或是构筑物不需要审批手续即可建设?好像需要国土和规划部门审批的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村减半”是不是“村建办”?,手续的附件的没有,如可以,回复时请发图片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应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处理中。请等待后续处理结果!感谢你的支持!吴中区光福镇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房屋已经造完,本单子投诉的相关内容已处理完毕,由于其又在建造阳光房被人投诉,建议本单结单,我们讲继续关注此事。吴中区光福镇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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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支持!
吴中区光福镇
网友:
您好!房屋已经造完,本单子投诉的相关内容已处理完毕,由于其又在建造阳光房被人投诉,建议本单结单,我们讲继续关注此事。
吴中区光福镇
2017-11-3 16: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