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房子是张家港凤凰镇程墩村的,以前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没有户口,因为房子都40多年了太破旧已属危房想翻建,去村上提申请,村土建负责人员,说我们户口不在不能翻建。我们现在户口已经迁回张家港,房产证上是59.8平方.院落51.4平方,土地证上批准用地是111.2.实际用地111.2平方米。现在想咨询我们到底能建多少平方米,和多少高度。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待部门有反馈结果,我们将跟帖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和张家港 发表于 2017-2-13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 还没有回复吗? 5天了 还需要等几天 还是几个月 部门才会有回复您好!凤凰镇正在处理中。待部门有反馈结果,会及时跟帖,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凤凰镇建设局于村委核实,现答复如下:该户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翻建条件,如房屋确实已成危房的,建议向村委按照维修手续进行申报。感谢您的关注!
2017-2-8 09: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