挹秀新村是个老小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小区物业在小区内划了好多停车位然后每个停车位都要收租金,首先这个行为是否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小区内部路面本来就是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凭什么业主交了物业费还要再交停车费;第二,即使收取停车费也应该经过广大业主及业主委员的大部分同意,可是小区的业主委员是谁我们都不知道;第三,小区没有租赁停车位的物业甚至每次出门都会问你收取停车费,这又是否合理?连发票都没有的停车费也能收?第四,本人也有交过停车费,车辆停在小区被剐蹭物业是否有义务负一部分责任,毕竟我们交了停车管理费,但是物业完全没有负责。 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加大力度查处和整治这些乱收费的物业?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不要让老百姓被这些黑心物业坑害了。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该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按照前期物业移交的现状管理,并未新划车位,汽车停放费的收取按前期物业延续下来,并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服字[2014]85号文件执行。收取停放费是为了维护小区内有序停放车辆,减少乱停乱放现象,控制华东电器城等外来车辆停放,保持小区道路畅通。小区如需成立业主委员会,请服务对象联系所属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首先贵单位还是没有了解情况,此小区之前停车费收费并未通过居民同意而是居委会自己和物业的私下讨论结果,第二我也提到的停车位交费后只有收据没有发票的问题你们为什么没有追究????就这么糊弄老百姓?第三,之前物业收的停车费没有现在这么高,我们都有收据的,物业涨价停车费也没有公示,这个你们是否有调查。总的来说寒山闻钟现在给老百姓的感觉就是复制黏贴踢皮球,完全没有当初刚成立时候对这些事情的重视。本帖终结!!!!!!!
还有,你们如果真的负责就让物业提供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大会成立前,所得收益的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以及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著位置,每半年不少于1次公示收支情况,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这两条你们自己物价局规定的条款。我们从来就没没见过物业公示!!!!!懂么
2018-12-19 2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