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划局领导:你们好。
日前公示的“苏地2017-wg-73地块项目”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先前由于开发商公示牌位置安放不当,周边好多市民未看到,现在基本了解了情况,对上次规划局的回复~~~“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0米,经核,该项目北侧住宅与北侧已建“朗诗绿色水岸家园”住宅间距满足上述规定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相关要求。” 很多市民尤其是项目对面小区的业主们有诸多疑问,如:“地块这么大,这个是不是唯一方案?”“1-9幢楼的布局有没有调整的空间和可能?” “项目尚在公示期,照理施工许可证还没有,为何打桩工程已如火如荼?” “方案到底是告知走过场还是确实征询建议?”
急盼回复,期待听证会。
朗诗绿色水岸家园业主(签名)
市规划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0米,经核,该项目北侧住宅与北侧已建“朗诗绿色水岸家园”住宅间距满足上述规定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相关要求。另规划公示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不合规之处已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调整,调整之日起公示时间重新计算。“打桩工程属于地质勘探等前期准备工作,请向属地住建部门了解”,“项目公示属于批前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撤下,收集汇总公众意见,依照法律法规,对照国家规范进行审核(包括公众意见),报相应部门审批(如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批准。”
期盼规划局,相关政府单位能切实关注市民诉求,认真负责起来,合理规划,达到对周边小区影响最小,解决民众关心的采光问题,而不是仅仅回复“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这个论坛难道不可以互动吗?做个回复就结案了?无论提问者满不满意,有没有解决问题?再回帖提问就没人理了?
希望政府不是在走过场,但是现实情况说明这公示就是在走过场。望市政府領导亲临现场看看!
吴中规划局回复的都是复制粘贴的统一答案,首先对我们之前的回复态度是不端正的,根本没有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回答问题,更不要谈解决问题了!到底合不合法规,请把计算公式和条款公示出来!
请政府考虑业主的合理诉求!
之前便民服务员回答问题避重就轻,“高层建筑最小间隔不小于40米。”这条规定成立是有前提的,再保障周边采光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市规划局相关部门领导,
关于“2017-wg-73地块”建设规划问题公示暴露出来的问题,本身就是规划设计,拍脑袋的问题!
1,当时规划为什么要定高架沿线住宅建筑不低于60米?
是为景观好看?还是要欣赏凤凰山塔灵!更还是要多感觉下光大的“空气!
这些都是造成以售楼者又一新的矛盾!
2,我认为在小区内部是可以调整的,开发商对自己小区的完美规划设计无可非议,他也考虑自己小区的日照影响最大化,但不他们是考虑对相邻住宅日照的最小化,甚至打擦边球!
3。再问下,以前定的规划是一点修改的余地都没有吗?或者百姓提的问题可以不霄一顾吗?宁把矛盾拖延下去,搪塞下午!最后造成不该发生可以避免的群体事件!
所以我坚决同意该网友呼吁,召开该地块的规划公示听证会!
我们试目以待!
强烈关注,请依法行政。
2018-5-23 14: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