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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网购进口产品渠道更加畅通,越来越多人有意愿、有能力购买具有保健功效的进口食品。不少商家瞅准这一商机,利用电商平台监管漏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产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近日,市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张某诉某商贸公司产品销售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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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7年8月,张某从某商贸公司在淘宝网开设的店铺购买了3盒巴西原装进口蜂胶,共计1065元。张某购买该产品时,该产品无任何中文标签,也没有药品或者保健食品的标识,销售商也没有告知张某蜂胶是药品而非普通食品。事后,张某得知蜂胶系药品,不得作为普通保健食品进行销售,故以该蜂胶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对某商贸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退还货款并支付所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1.17万余元。
目前,未央区法院一审判决某商贸公司作为该蜂胶产品的销售商,不仅需要退还张某已付的货款,还应支付张某所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官说法】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杨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蜂胶于2005年被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故应为药品。
蜂胶作为药品,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不得用于普通食品中。原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和2009年发布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商请做好蜂胶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函》均明确规定蜂胶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杨玫表示,此案中的产品蜂胶没有药品或者保健食品的标识,应属于普通食品,而普通食品添加了蜂胶之后,应认定其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应依法追究某商贸公司的法律责任,故判决该商贸公司退还张某已付的货款,并且支付张某所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保健食品时,要认准“双标志”:“蓝帽子”及注册证号。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并取得注册证号,只有标有“蓝帽子”及注册证号的才是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也不例外,消费者购买时需注意查看。
“蓝帽子”是指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认证的保健食品标志,它的颜色为天蓝色,样子呈帽子状。只有具有这种标志的产品才能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进口保健食品时,应留意“蓝帽子”在产品外包装盒上的位置,它印在产品外包装盒的左上角,“蓝帽子”下方标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找“双标志”,以防上当受骗。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中国加入wto,众多外国(包括港澳台)企业看好中国巨大的保健食品消费市场,许多外国保健食品都想进入中国。外国保健食品进口中国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部门的审批,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文》),然后才能办理进关等手续。未领取《批文》的产品无法入关。无批文的产品不得在大陆市场销售,否则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所以,申请保健食品“国食健字j********”批文是外国保健食品进口到中国市场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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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什么是保健食品,如何分类?
在中国,保健食品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和销售,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27种)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功能性保健食品,另一类是营养素补充剂。
(1)功能性保健食品,是指具有27种功能之一或其中几种功能的保健食品。
27种功能包括:增强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改善睡眠、增加骨密度、缓解体力疲劳、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提高缺氧耐受力;缓解视疲劳、祛痤疮祛、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改善皮肤油份;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促进排铅、清咽、促进泌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改善营养性贫血、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
(2)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未来sfda新的注册办法有可能对营养素补充剂实行备案制管理;可能会删除一些功能,有的功能须增加功能试验,并且允许申报的功能范围和评价原则将会根据情况随时调整。所以建议申请人应选择可靠的保健功能申报,不要贪多、求新。
二、申报进口保健食品的程序怎样?
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商才可以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批文,并且这个产品需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申报的时候须要委托其境内办事机构或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产品首先要在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规定项目的检验,然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国家局初审受理之后会组织配方、工艺、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召开审评会对产品资料进行技术审评,提出意见。待意见公布后,申请企业应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订,后符合国家注册要求的产品将等待国家局的行政审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将不予批准。
三、注册保健食品批件的周期有多长时间?
在国外,保健食品多是实行备案制管理,不用进行申报,所以不需要很多费用和时间。但在中国是实行注册制管理的,所以和国外有较大区别。申报保健食品批件的周期是与产品申报的功能密切相关的,申报的时间1-2年不等,所以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
外国企业应确定想要进入中国的这个产品准备申报何种功能,各项预算才能相对准确一些。
保健食品申报周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周期
申报进口保健食品必须完成的检验项目有:安全性试验(毒理)、功能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功效/标志性成分鉴定试验。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分的检测一般需要4个月左右;安全性试验、动物功能试验一般需要5、6个月左右。人体试食试验一般会在3-5个月的样子。这样综合来看,不需要人体试验的一般检验周期会在8-10个月左右,需要人体试验的会在12-14个月左右。
2、评审周期
sfda审评中心的评审大会一般每月下旬召开一次(除外春节、国庆节及特殊节假日当月)。审评中心会在sfda受理企业的注册申请后8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对产品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评,提出评审意见。企业会有5个月的时间递交补充资料,经评审后等待国家的行政审批意见。
3、资料准备情况的影响
资料准备的情况会影响申报的周期。如果资料符合sfda相关规定和要求,评委会意见越少、补充资料越快,获得国家批准的时间就会越快,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
如果委托的代理公司经验缺乏,就可能在资料准备环节拖延很多时间。
4、评审政策的影响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官方经常会出台一些新的政策规定,须及时掌握其精神,否则会拖延申报周期。
大致申报周期可参考下表:
项目周期预算
产品分类 ①营养素补充剂 8-12个月
②功能性保健食品 增强力、改善睡眠、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保肝 10-15个月
缓解视疲劳、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 12-20个月
降脂、降糖、降压、抗氧化、改善记忆、促进排铅、清咽、促进泌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贫血、通便、保护胃粘膜损、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 18-24个月
*以上周期为估算时间,不含公证及翻译的时间。
四、注册进口保健食品大约要花多少钱?
申报保健食品批文的费用同样与产品申报的功能密切相关,主要由官方收费(检测费和复检费、评审费)、翻译及公证费、代理费三部分组成。其中评审费自2009.1.1起免收;如果企业自己申报代理费也可以省去;检测费从5-33万rmb不等,复检费一般不超过1万rmb。下面这个简表可供企业做一个大致的参考:
项目 费用预算(rmb,万元) 备注
检验费 ①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份检验 2-3 所有产品必做
②安全性(毒理)试验 4-6 营养素补充剂可不做
③功能验证试验 增强力、改善睡眠、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保肝 4-8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缓解视疲劳、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 10-12
降脂、降糖、降压、抗氧化、改善记忆、促进排铅、清咽、促进泌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贫血、通便、保护胃粘膜损、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 15-25
④兴奋剂检测 1 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须做
⑤复检费 0.5-1 所有产品必做
审评费 0.8 2009.1.1起免收
⑥其他 代理费、翻译费、公证费 视情况而定
*每个产品申报的总费用=①+②+③+⑤,个别功能还要加上④,进口产品申报还要加上⑥中的翻译费和公证费(一般一个产品会在0.2万元左右)。如委托注册代理公司申请,还要加上⑥中的代理费。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申报可省去往返取送资料的差旅费用和时间,由此可节省一定的经济成本。
由此不难看出,申报注册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战役,对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要求都比较高,所以有申报计划的企业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做好合理规划。
五、如何加快审批的进程
保健食品审批的进程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评审周期;检验周期;评审政策;资料准备情况。前两个方面的进程一般较难加快,目前保健食品也没有快速审批的特例。
资料准备情况对申报周期的影响较大,也是企业可以主动控制的。如果资料准备较好,评委会意见会较少,只需稍加补充修订,如此便可缩短申报周期;否则就需要补充很多资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另外,评委会可能会对某些技术问题提出新的看法,要求补充试验,或需要申报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也会导致延长申报周期。
总之,如想加快审批进程,则需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时间,尽可能准备好申报材料,但不排除会受到评审政策的影响。
我司的工作原则是把基础工作做在前面,在产品开始准备注册检验时就对配方进行初步审核,在正式提交送审资料前细致审查各项资料,并请参加评审的专家进行预审,对可预见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大限度的避免因出现硬伤。
六、注册保健食品的周期太长了,有没有办法尽快进口?
如果按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是无需进行注册的,只要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就可以办理进关了,这样大约只需要2、3个月的时间。但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按普通食品进口的。如果您的产品须要强调具有某种保健功能,或者所用的原料不在国家普通食品允许使用的范围里,或者产品采用的形态不是普通食品的形态,那么就必须按保健食品进行注册。
如果您无法确定您的产品属于普通食品还是保健食品,可以拿样品、配方、说明书向专业代理申报的公司咨询,他们有丰富的注册经验,基本上能帮您断定这个产品是否需要按保健食品进行注册。或者可以拿着这些资料向拟进入的海关去咨询,如果属于普通食品是可以放行的,如果不能放行那么您就需要进行注册了。
七、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批件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审批的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有效期为5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再注册。
八、可以申请多种功能吗?申请27种功能之外的功能可以吗?
可以。根据2004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同一产品可以申报的功能目前不受限制,也可以申请保健功能不在已公布27种范围内的新功能。
申请新功能,申请人应当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产品研发报告应当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及预期效果等内容。功能研发报告应当包括功能名称、申请理由、功能学检验及评价方法和检验结果等内容。无法进行动物试验或者人体试食试验的,应当在功能研发报告中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建议一个产品不要超过两种功能,并且各功能之间需要有一定的关联性,否则较难通过;申报新功能很难提供得出国家认可的资料,所以风险极大。
九、申报营养素补充剂有要哪些注意的?
营养素补充剂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并且不得含有达到作用剂量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辅料应当仅以满足产品工艺需要或改善产品色、香、味为目的。
适宜人群为成人的,其维生素、矿物质的每日推荐摄入量应当符合《维生素、矿物质种类和用量》的规定;适宜人群为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的,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中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
含有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方可称为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补充剂。
另外要注意,营养素补充剂不可以同时申报保健功能。
十、申报保健食品须要涉及哪些政府机构?
申报进口保健食品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机构:
1、检测机构:目前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必须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进行。
中国疾控中心为国家权威检测机构,价格透明,切勿听信某些代理公司的恶意报价。
2、受理办:进口保健食品的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他们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给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则给予出具补正意见,负责安排实验室核查及抽样复检,负责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发放证书等。并负责进口产品批件的变更、转让、再注册的受理工作。
3、专家审评委员会:国家药监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召开审评会议,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4、行政部门: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对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批准。
十一、注册保健食品需要检验哪些项目?
一般产品都需要进行安全性试验(毒理)、功能学试验(动物功能/人体试食试验)、稳定性试验、卫生学检验、功效/标志性成分鉴定试验。根据产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还有可能要求申报的产品进行激素、兴奋剂检测、菌株鉴定试验、原料品种鉴定等。
对于营养素补充剂,不要求进行功能学试验。使用《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国食药监注202号)以内的物品,其生产原料、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一般不要求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卫生学检测,主要是对产品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崩解时限、ph值、微生物等。
稳定性检测,是检测产品在声称的保质期内各项指标是否稳定,其检测项目与卫生学检测的项目相同。一般进行加速稳定性试验,及在产品放置于38℃、湿度75%条件下放置1个月、2个月、3个月时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安全性检测,是对产品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根据产品配方的不同,毒理学检测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产品都应进行第二阶段的检测,有的产品还应做90天喂养或更深阶段的毒理学检查。
功能学检查,是根据国家标准或评委会认可的试验方法,对产品声称的功能进行检验。根据所申报的功能不同,要求进行动物功能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
十二、产品已经进行了试验,还需要重新做吗
有的企业会提出:我们自己做过检验了,是否还要在国内进行重新检验呢?这需要看您的检验是怎么做的。如果您是在中国疾控中心、按照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及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对三批连续批号的样品进行的检验,并且报告出具日期在2年以内,这样是可以使用的;否则就必须重新进行各项检验。
十三、系列保健食品可以使用同一个批件吗?
系列保健食品是指原料和主要辅料相同但口味或颜色不同的保健食品。系列保健食品的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应相同,并在属性名后加括号载明不同的口味或颜色。sfda将从2010年5月1日起对受理的系列保健食品发给一个批准证书,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申请系列保健食品批件时应将同系列产品作为一组产品进行申报。系列产品可免做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和功能学评价试验(提供原产品试验报告的复印件),但其检验方法、评价指标和判断标准应符合现行的规定。
另外,对于功能相同、原料相同、剂型不同的保健食品要按不同产品进行申报。
十四、注册进口保健食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注册进口保健食品须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4.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5.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6.产品研发报告
7.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8.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9.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10.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
11.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12.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
13.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4.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15.样品
此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国(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2.由境外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生产厂商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负责办理注册事项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4.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5.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使用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十五、注册进口保健食品对证明性文件有什么要求?
1、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的要求
(1)申报产品由申请人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证明文件中的生产企业应为被委托生产企业,同时需提供申请人委托生产的委托书。
(2)证明文件中应载明出具文件机构名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出具该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产品生产国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2、委托书的要求
(1)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书出具单位名称、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申请注册产品名称、委托事项和委托书出具日期。
(2)出具委托书的委托方应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
(3)被委托方再次委托其它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务时,应提供申请人的认可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本,译文需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
3、生产销售证明的要求
(1)证明文件应载明文件出具机构的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2)证明文件应当明确标明该产品符合该国家(或地区)法律和相关标准,从何时起允许在该国(或地区)生产和销售。如为只准在该国(或地区)生产而不在该国(地区)销售则不可以申请注册。
(3)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应是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4)该证明文件应当经生产国(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和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确认。
除此以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中、英文)应前后一致。
2.证明文件、委托书应为原件,应使用生产国(或地区)的官方文字,需由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3.证明文件、委托书中载明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4.证明文件、委托书应有单位印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5.证明文件、委托书应译为中文,并由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原件采用中外文对照的,可以不用另外翻译及国内公证。不能提供原件的还应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
企业切勿害怕准备材料麻烦而听信某些代理公司可以代为准备,国家对资料造假的处理非常严格,一旦发现,将在1年内不准申报。
十六、注册保健食品对产品名称有什么要求?
保健食品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组成,系列产品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一般以产品的主要原料命名,并使用科学、规范的原料名称,通用名字数不超过10个;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如“高效、速效、第几代”等夸大性词语;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不得使用人名、地名(注册商标除外);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拼音、数字、符号等;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
十七、注册保健食品对产品配方原辅料有什么要求?
申报进口产品,配方采用的原辅料、用量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许多外国产品不能获得国家批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配方不符合中国法规,如,采用了中国不允许使用的原料、原辅料用量超过相关标准、原辅料质量不符合中国卫生标准等,导致产品检验不合格、配方审查不合格等情况。
sfda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生部公布或者批准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可以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保健食品原辅料的使用和审批暂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51号)执行。
野生动植物类、真菌益生菌类、核酸类、氨基酸螯合物、使用微生物发酵直接生产、褪黑素、大豆磷脂、芦荟、蚂蚁、以酒为载体、甲壳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动物性原料、红景天、花粉、螺旋藻、石斛、营养素补充剂类类的保健食品应按国食药监注202号文件(《关于印发《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等8个相关规定的通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不得以肌酸和熊胆粉作为原料申请保健食品,也暂不受理和审批金属硫蛋白为原料申请的保健食品。
进口保健食品常见的问题是配方问题,即相当数量的配方,往往不符合中国国家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原辅料的使用和组方形式上。所以在产品开始准备注册检验时,就应对配方进行初步审核。
十八、注册保健食品对生产工艺有什么要求?
保健食品的生产工艺应具有合理性。另外还要注意:
1、原料为提取物、冻干粉等半成品原料的,应提供相应的提取、冻干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
2、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应符合《应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3、成品生产工艺应提供主要步骤、技术参数(如次数、温度、压力、时间、溶剂名称及浓度、滤材规格、筛网目数、生产环境卫生洁净度等)
十九、获取批件后即可进口销售了么,保健食品涉及到的关税是多少?
获取进口保健食品批件后方可进口报关、商检,海关会要求您提供《批件》并进行核实。产品获取批件后的次进口报关的同时需要向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及申领ciq和《卫生证书》,之后即可进入中国市场。
进口保健食品的关税为20%,增值税为17%,消费税30%。
二十、进口保健食品批件内容如何变更?
进口产品批件上载明的内容发生改变,应向sfda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应当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
允许变更的事项包括:改变食用量、保质期,缩小适宜人群范围,扩大不适宜人群范围,改变注意事项,增加功能项目;改变产品规格、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外改变生产场地;改变产品名称,改变申请人自身名称和/或地址名称,变换境内申报机构的备案事项。
面对琳琅满目的保健品,如何选购呢?其中简单的方法就是查看保健品标签看看它们都通过了哪些保健食品认证。北美常见的保健食品认证包括gmp 、usp、nsf、fda、usda、non-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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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国外市场上常见的保健品标签上的认证标识,他们是悦糖产品质量的保证。然而每个标识分别代表什么,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明白。下面简单的介绍这些常见标识所代表的意义和认证标准。
gmp认证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优良生产规范”。gmp认证是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并能及时发现并改善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gmp是行业管理机构(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或加拿大卫生部)对生产企业而不是产品的认证。
fda认证
fda 是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简称。fda是国际医疗审核权威机构,由美国国会授权专门从事食品与药品管理的高执法机关;是一个由医生、律师、微生物学家、药理学家、化学家和统计学家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致力于保护、促进和提高国民健康的政府卫生管制的监管机构。其它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受fda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fda对保健品的监管注重于企业的gmp生产规范和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在美国,保健品上市不需要fda认证,因此市场上获得fda认证的保健品数量极少。
这个带有“fda approved”字样的认证标识迷惑性很强。它只代表生产企业是被fda批准的,并不能说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usp认证
usp是美国药典委员会的英文缩写。该委员会创立于1820年,是一家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为全世界生产、经销、使用的药品、食品成分和膳食补充剂的质量、纯度、鉴定和浓度设立标准。usp标准由美国药典委员和900多名专业志愿者严格按照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共同开发。目前usp标准被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在美国,usp制定的标准由fda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执行。
usp的膳食补充剂(保健品)认证计划是不是强制性的测试和审查计划。获得usp认证表明制造厂商对产品质量有充分的信心并自愿付费接受测试和审查。
nsf认证
nsf(nationalsanitation foundation)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是于1944年在美国成立的一个独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服务于全球80多个国家的制造商。nsf致力于于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领域的标准制订、产品测试和认证服务工作,是公共卫生与安全领域的权威机构。
nsf的认证标识在鱼油和多种维生素等保健品包装上比较常见。nsf认证也不是强制性的。企业申请加入后,nsf会对产品和原材料进行独立测试,确保产品成分和含量与标签说明一致。
usda有机认证
usda是美国农业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的缩写。usda认证是全美国***别的有机认证,从原材料到生产均严格把关,保证其产品没有任何危害人体的成份。作为美国农业部认证的有机食品。usda的标准极为苛刻。产品包装上印有usda标识的产品是官方认证100%使用了有机成份。
non-gmo非转基因认证
非转基因供应链检查评定 (non-gmo)是指对产品自种子、生长、运输、加工直至市场销售的整个供应链中,保持其本来、自然基因特性,并免受转基因污染的管理体系的检查评定。该项服务目的是要帮助供应商来提供非转基因的终产品。
从事进口食品的经营业务,除了所必需的工商、税务注册等手续外,还需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增加进口食品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办理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等。如需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1、如果能合法通过海关和商检进口,则即可在国内销售;
2、如果没有获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则只能作为普通食品销售,且不能在标签、广告中宣传功效、疗效、功能;
3、如获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则可作为保健食品销售,并可按照批件的内容宣传功效。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获得食品、营养、医学、药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准予注册的,向申请人颁发《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准予变更的,向申请人颁发《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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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家保健品网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保健食品开始兴起。由于受到互联网的迅猛发展,21世纪开始,各种进口保健食品涌入行业市场,从此我国保健食品开始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爆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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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进口保健品产品中,来自韩国的品牌coral comp保健食品以其超高人气、不可复制的钙质成分和明星级生产商,受到国内关注。在记者深入了解coral comp保健品之后,发现这款产品拥有着同类产品无法比拟的诸多优势。
公司实力雄厚,品牌源远流长
目前市面上诸多保健品都将自己标榜为食品或是药品来进行宣传,这样不但迷惑消费者,其实也是一种违法宣传上的擦边球。保健食品其实和食品、药品具有本质上的区别,首先它应该是食品,说的严谨些就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所以对保健食品生产公司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并在各道生产工序及配置上也不等同于食品的生产要求。coral comp保健品其前身品牌为在美国和韩国有着25年的超高人气美国传统coral llc制造的coral colplex,其影响力辐射整个东南亚,但是coral colplex并不适合亚洲人。基于这个原因,美国总公司与韩国 chang corporation强强联合,打造出全新的coral comp保健食品。同时作为亚洲一一家正式进口此产品的韩国 chang corporation公司,于2015年开始向中国销售。
强力保健功效,震撼淘宝商城
据记者了解,韩国进口的coral comp保健食品,已入驻淘宝商城便受到中国消费者一致推崇,相比较其他同类别保健产品,coral comp属于***的钙补充剂,产品是使用天然珊瑚经过国际优秀技术进行高科技提取出的高纯度珊瑚钙质。不但大化的保留了珊瑚的性能,而且富含丰富的72种矿物质成份,有效针对人体各关节部位疼痛症状,有着强效的完化作用,属于天然健康机能性食品。
韩国chang corporation公司一位淘宝电商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期入驻淘宝商城的还有保加利亚乳酸菌bulgaricus、stempower干细胞生成促进剂、珊瑚coral cal-mag 钙矿物质食品以及加拿大woman45+ 钙矿物质&维生素。而在众多进入中国市场的保健品当中,woman45+ 是一款专门针对和预防45岁以上妇女更年期障碍、**癌、心血管疾病、忧郁症等妇女常见疾病的保健食品,在国内市场受到众多女性的追崇。woman45+富含维生素a、b1、b2、b6、叶酸等维生素,并有大量钙、碘、镁、铅等天然矿物质,这些维生素以及矿物质对于提高力、保护大脑细胞、促进血液循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当女性进入更年期,woman45+能为女性提供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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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老年朋友服用的保健品龙蛇混杂、功效不一,想要辨别其作用及性能着实不易。而韩国进口coral comp、woman45+ 等保健食品在韩国、加拿大、欧洲等多个国家有着超高人气,并且韩国chang corporation公司也是欧洲与亚洲***健康机能性食品一进口并销售的公司,目前coral comp、woman45+ 等国际品牌,只有国内只有我们一家代理”,一位中国区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作为健康机能型食品企业的韩国chang corporation公司,是韩国与欧洲、亚洲多个国家的制药公司合作,一一家进口并销售的供给公司。公司秉承着对全球人类健康负责的理念,对传递世界高级保健品的职责,致力于服务健康事业,履行着承诺,将一个个具有显着机能性、安全性、健康性、天然性的国际大品牌的保健食品,带给中国消费者。
一、进口食品标签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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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办理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申请企业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
[1]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2]中文标签数据文件;
[3]原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
[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5]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6]进口食品企业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进口食品的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负责,并确保进口时食品标签的版面(包括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与已备案的标签样张一致;
2、对于首次进口并经标签检验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报检时需提供标签备案号、中外文标签样张,同时提交《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声明》。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其中特别强调:
1.基本要求部分:
(1)食品标签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2)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食品标签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食品标签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如下),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
(a)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大一个侧面的高度(cm)乘以宽度(cm)。
(b)圆柱形包装物、圆柱形包装容器或近似圆柱形包装物、近似圆柱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圆周长(cm)的40%。
(c)其他形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计算方法为: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总表面积的40%。
(d)如果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有明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以主要展示版面的面积为大表面面积。包装袋等计算表面面积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瓶形或罐形包装计算表面面积时不包括肩部、颈部、顶部和底部的凸缘。
2. 标示内容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原产国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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