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江区瑞景国际86栋三单元的一位业主。2018年12月19日20:00物业人员敲门来收物业费,说年底冲业绩,需要业主提前交伴娘物业费,于是交了2018.7.1-2018.12.31的物业费共1518.14元,未开发票。2018年12月28日我父亲要去办理租车位,(在我父亲不知已交过的情况下)物业人员要求他先物业费才能办理租赁车位,于是,交了2018年7.1-2019年6.30的物业费,共3036.24元,未开具发票。得知重复缴费后,2018年12月28日当天,联系收物业的人员,她说她已经下班,要明天去单位核实,等到了第二天,该物业人员称她处理不了,于是给我了一个张经理的电话,联系后,该经理称已过24小时,缴费已进公司账内,拿不出来了,之后再怎么追问他,他都没声音了。 我的诉求希望物业可以退还多交的一年的物业费3036.24元,不要一直拖着不给回应。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确认,物业客服经理表示,物业方面已经跟业主解释清楚并妥善处理,业主表示谅解。感谢关注。
他们不怕你投诉的,没什么用,能怎么样呢
现在的物业怎么都这样,要租车位先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跟租车位费完全是两回事,非得捆绑。不交物业费就不给租车位,真的想钱想疯了
五天了怎么一点回复都没有。到底有没有受理???
2019-1-9 09: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