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1月27号下午18:40左右在中海珑湾售楼处,在不知附近有殡仪馆的情况下,签了认购合同并付了定金3万元(未开发票)。当天20:00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后联系售楼处工作人员并于28号.12月1号到售楼处协调退还定金,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殡仪馆不在他们告知范围内,并无过错,不予退还。请问各职能部门,开发商售楼处有无隐瞒事实,是否有缺实。我能否要回认购款。感谢帮助。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购房人定金的退还,应参照认购协议等书面约定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相城区住建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2016-12-1 18: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