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3下午17:05左右地点:吴中区城南兴南路与枫津南路交汇红绿灯处
事由:一白色别克汽车停留在非机动车道上等红灯,且左侧轮胎压实线;待红绿灯由红灯转变为左转绿灯时,该机动车闯红灯直行,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在此感谢网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他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举报发现他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屏资料。网民应当持前述三种材料,至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由接到举报的交警大队向市民出具《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受审回执单》,同时全面、及时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对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核查后,该驾驶员违法行为确实,即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辖区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将立即予以查处。
大苏州不会有人管的
没有闯红灯照片,估计也就教育一下
吴中区没有监控么?我每天重那走的时候,看到有监控的啊
神回复,以后如果我们开车发现没有监控,或者监控无效的话,我们也可以占用非机动车,闯红灯等情况了,因为举报方式太繁琐
2018-2-5 15: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