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一家企业涉嫌严重偷税漏税,税务部门不作为,或者说有利益关系,投诉举报一个半月过了没有半点结果,是不是相关人员收拿好处了?
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苏州林泉专卖店,注册时间2013-11-07,经营地址在工业园区的邻瑞广场2楼,2017-07-19有一次注册变更记录,就是把经营地址从f213室变更到f202a室,就是这么一家每个月经营营业额几十万的公司,却从注册起到现在四年多时间,没有对外开出一张发票,理由在申请发票机,这么一个机器本来就该企业经营之前自己购买安装好的设备,成为忽悠客户的理由,如果需要发票就要等个十天半个月从广东总公司那边开出来快递过来,然后让客户在上门自取,难道中国的税务法里面允许企业可以不用开发票找一个号称是总公司的的地方去开发票了?这个苏州邻瑞广场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及时申报纳税,然而却只是找了一个财务人员每个月报个定额的销售或者什么的,这不就是典型的偷税漏税吗?
本人十月十日投诉到12366税务局那边,然后税务局又转给园区的税务稽查科去处理,然而一个半月过去了,音讯全无,中间我也反馈给12345让这边渠道也去跟踪反馈,本月本人再次拨打过12366及12345催促处理进度,又是音讯全无。试问一下?这些税务人员就是这样拿着我们纳税人员的工资整天不作为吗?相关的领导有没有拿过企业的好处然后不处理呢?试问一下,一个半月,45天,什么样的职能部门可以不作为到这种程度?其他监管部门是不是也有相关的失察失责?有没有徇私舞弊?该不该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我投诉后,最近买了机器可以打发票了,那请问之前的四年多偷税漏税怎么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反馈如下:1.不开发票并不等同于不按实申报纳税,企业符合纳税条件,无论开票与否,都应按实申报纳税。2.您多次投诉的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苏州林泉专卖店,经我局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后台查询,该企业按时申报(包括申报未开票销售收入),未发现异常。3.若您仍有异议,并有确凿证据认为该公司偷税漏税,请向园区国税局稽查局举报,举报中心电话:0512-66963304。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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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税务局啊
截止2017年12月08日,投诉完第59天,园区国税稽查科一个工作人员第一次回复我,问我有没有去拿发票?貌似我投诉举报的重点不是一张发票上面吧,对于查处企业情况如何?该工作人员的意思好像不会处理企业,那么这种偷税漏税的行为就这样算了?如果真的就这样处理,那么这个科室的负责人可以直接下岗了,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就要追究了。如果十个工作日内,在没有相关处理结果,那么我将反馈给多家媒体曝光相关企业和相关税务不作为的部门,以及反馈到各相关纪委部门。
2017-12-3 13: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