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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几个问题

2023-10-9 10:03: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一下本人公积金已缴纳15年,之前买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用公积金摊还,至今还未还清,但现在又想买房了,是否可以解绑之前的房子还款,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账户余额有7万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我乡下人怕”网友,您好!一、您之前购买住房办理商业贷款,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不影响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10-26 2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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