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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整问题咨询

2023-10-9 6:04:0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6年购买的商品房,其中附加合同约定了总价包含销项增值税,且明确说明增值税税率为11%,但目前国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变成10%了,也就是说我们的未税价变相提高1%,后面契税也会相应增加,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这1%的税率差?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________mr),您好!根据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纳税人应当按照通知以及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并计算税款。如您发现销售方存在少缴税款等偷漏税嫌疑,可向税务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因税率调整带来的价格争议,应以购销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为主要依据协商解决。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不会退回应该,应税业务在政策之前的应该还是按照旧的税率的
房地产销售应税业务是以交付时间为算,我们现在拿到发票就是10%的
开发商赚了1%增值税
发票如果是现在才开的,而且他改成10%的话,那绝对有理由要求退还1%的增值税。支持~
如果,总价没变,你付出的总金额还是150万元。不同的只是发票上显示的价与税额有些变化而已。
哪实际发生是什么样子的?他开发商有把这1%教给税务部门吗?

2018-6-29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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