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禁校园贷须有实质举措教育部9月6日,教育部再次重申;禁止网贷机构向大学生放贷。笔者认为,是正确举措,然而,校园贷已经有严重的后果,已经存在的“校园贷”如何办?值得教育部和相关部门重视。笔者认为,对已有的“校园贷”应全面清理,对年利率超过36%的和手续不规范必须重点整治,对涉及“套路贷”的要重惩。这须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重点配合。这才是对大学生们,尤其是贫困大学生的高度决心和负责。请决策者高度重视。“校园贷”所以如此兴旺,有其一定的需求,尤其贫困大学生们的需求。笔者认为,正规金融机构应研究对助学贷款有适度的放贷。同时,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也应加强。笔者赞同中科大对贫困学生的监察救助。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近期也表示,将运用信息采集系统作为救助的依据,更好的救助贫困学生。笔者赞同禁止校园贷,更希望有更积极有效的多种举措救助和帮助贫困大学生,让他们能完成学业,将来为社会作贡献。 校园贷必须取缔,禁校园贷须有实质举措。对已触犯法律红线必须追究,对已有的校园贷必须善后,同时各项帮助和救助大学生的举措必须及时完善和强化。 苏州生
2017-9-7 17: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