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图所示常熟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意见中明确:“严格执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不低于每亩550斤稻谷的标准,可按当年本市公布的中等质量晚粳稻开秤指导价格货币结算,也可全部领取实物,也可部分领取实物和部分领取现金同时结算。发包租赁中标价格如低于农户收益标准的,不足部分可用相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但实际上村镇没有落实,如何保证市里文件得到落实。
2.如图所示市里文件村镇没有得到落实,没人去追责,回复需要老百姓去法院起诉?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q2005”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工办核查,现答复如下:农工办已要求相关镇村根据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一是确保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收益;二是按目前发包租赁合同签订的流转费全额结付农户;三是结合渔塘基础设施等实际,逐步提高发包价格;四是村干部及时与您沟通,做好具体解释工作,同时也希望您抽空到属地村委会进行交流。感谢您的关注。
法律尊严靠投诉……
“hq2005”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工办核查,现答复如下:
农工办已要求相关镇村根据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一是确保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收益;二是按目前发包租赁合同签订的流转费全额结付农户;三是结合渔塘基础设施等实际,逐步提高发包价格;四是村干部及时与您沟通,做好具体解释工作,同时也希望您抽空到属地村委会进行交流。
感谢您的关注。
2018-3-15 23: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