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苏州供电局、苏州市及吴江区规划部门、环保部门:
吴江太湖新城220kv江城变电站并非全户内设计,其周边150-200米即有新建居民区,请问该变电站建设时的环评目前还有效吗?是否应就周边新的居民区分布重新进行环评并公证?是否应进行全户内变电站的改造?
江城变电站建立前的环评批复,目前看仅从电力安全角度对变电站及高压线与周边距离进行了限制,但电磁场方面、噪音方面是否也做了相应环境评价?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调查,22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于2009年经地方规划、环保、国土、政府审批,江苏省电力公司正式立项,省发改委、环保厅核准。工程建设依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电网2010年220千伏滨南等输变电工程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0〕602号文)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吴江市供电公司220千伏江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辐(表)审〔2010〕51号文的要求,项目实施前征得沿线当地镇政府同意,吴江区规划局批准后实施。2015年7月份正式投运,2015年10月份通过环评验收。220千伏江城变为半户内设计,电磁场方面、噪音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规划部门核实,该区域的变电站和高压线先于周边居民区建造,建议您去开发商处咨询相关环评批复情况。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区环保部门查阅相关材料,现答复如下: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以及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有效。 2、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吴江220kv江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对项目的噪声、电磁和电离辐射、废水等均作了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吴江市供电公司220kv江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辐(表)审[2010]51号)中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
2017-9-1 1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