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知行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和离职补偿金,仲裁机构正在调解,公司答应2月10号给钱。现在问题是,公司已经搬空,2月10号肯定不会给钱了,又临近过年,恐相关部门无力解决,能否帮助我们,让仲裁机构能提前一周起作用,让知行易给钱,让我们能有钱过年?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调查,该公司离职员工中15人于2018年1月19日签订劳动仲裁调解书,5人于2018年1月29日签订劳动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协议书中约定2018年2月10日前支付工资及离职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强制执行。
你这样回复一下,就解决了?这个公司的情况,是空无一人,我们找谁强制解决?
与知行易约定的时间已到,意料之中并没有把工资发给我,公司早已经有转移资产的迹象了,我们也早已跟仲裁机构反应过。如今公司已换,剩余员工都签了新公司合同,母公司相关董事都换了。不知为何在此情况下,仲裁机构还是让我们等到约定的那一天,不是给足了公司掏空财产,赖账不还的时间吗?现在的法律还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公平了?
你们政府就这样为民办事的?我们都在上班养家糊口,请假不易,法律申述需要请假。难道就不能给点实际行动吗。还有这种人也能叫园区领军人物?难道园区领军人物的素质就这样?还要都有这种劣迹斑斑的事情,为什么他还能正常的去注册公司?
2018-2-2 1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