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熟] 虞山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请不要把简单问题搞歪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正本清源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您多次反映该问题,属地政府已多次进行调解并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垃圾桶的设置等问题属于小区內部管理范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议事规则》的前提下,应由相关业主共同决定,政府不能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或更改。如您有合理的建议,可向业委会或物业提出,如坚持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建议您向巿人民法院提出主张。对于征求高知楼小区9、10、11幢居民关于垃圾桶摆放位置的意见事宜,街道物业办也已将您的要求向小区物业和业委会作了转达,由物业和业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书面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并根据多数业主的意见作出决定。感谢您的关注。
虞山街道办砸了事,二手一撒,说你们打官司去,我不管了!这是哪家子的工作作风?
一个垃圾桶问题,房管处、虞山街道分管领导、社区、物业、业委会代表在小区召开现场会,开会已经重视了。现场会会议不敢提,开完会方案定了在背后戳刀。有你的。
什么现场会,什么业主代表,根本不知道。现在看来正是这个所谓现场会在瞎搞,在胡搞,引起业主不满,所以虞山街道就只能跑路。任何业主有权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要求纠正错误。《寒山闻钟》是一个不错的平台,任何人无权说三道四!当然虞山街道的人员肯定不愿意,不高兴,但民众必须要求纠正这种踢皮球的无赖作风!
虞山街道政府领导们:
向你们提个建议。在住宅小区这个特定场所,任何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事,特别业主反映强烈的事,处理起来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否则必定按下葫芦浮起瓢,吃力不讨好,最后只能跑路不管。如果事先就几个业主们热切关心的事情,让物业上门书面征求每位业主的意见,白纸黑字写下来,少数服从多数,就有说服力。现在你们拉几个人就作决定,能不失败吗?开会的业主能代表广大业主吗?就是业委会人员能代表广大业主吗?只能代表个人自己!更何况业主反映的问题的确是个问题,的确有关不少业主的利益,结果你们听而不闻,不理不采,不但如此,还作出损害这些业主切身利益的决定,你们说这些业主们能罢休吗?现在你们又在错误的路上走了一步,竟然不管了,踢皮球了,你们作出的错事要让其他部门来擦屁股,这种工作作风业主们能就此完事吗?
所以只有书面征求与这个问题的利益的有关的业主们的意见,如9号楼,10号楼,11号楼所有业主的意见,白纸黑字,予于公布,少数服从多数,这个事情才能处理好,才能完事。当然整个过程必须透明公开可核查。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呀!
领导们,这个事情也是个教训,以后在有关广大住户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可不能重蹈复辙呀!良药苦口望能服!
虞山街道政府领导们:
向你们提个建议。在住宅小区这个特定场所,任何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事,特别业主反映强烈的事,处理起来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否则必定按下葫芦浮起瓢,吃力不讨好,最后只能跑路不管。如果事先就几个业主们热切关心的事情,让物业上门书面征求每位业主的意见,白纸黑字写下来,少数服从多数,就有说服力。现在你们拉几个人就作决定,能不失败吗?开会的业主能代表广大业主吗?就是业委会人员能代表广大业主吗?只能代表个人自己!你们都说自己不能代表,更何况业主反映的问题的确是个问题,的确有关不少业主的利益,结果你们突然就来处理作决定,还作出损害这些业主切身利益的决定,你们说这些业主们能罢休吗?现在你们又在错误的路上走了一步,竟然不管了,踢皮球了,你们作出的错事要让其他部门来擦屁股,这种工作作风业主们能就此完事吗?
所以只有书面征求与这个问题的利益的有关的业主们的意见,如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所有业主的意见,白纸黑字,予于公布,少数服从多数,这个事情才能处理好,才能完事。当然整个过程必须透明公开可核查。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呀!
领导们,这个事情也是个教训,以后在有关广大住户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可不能重蹈复辙呀!良药苦口望能服!
上述这个帖子苦口婆心,言之有理,同意支持!有人反对无伤大局。
作为10号楼的业主实在离垃圾点位太远,所以强烈反对虞山街道物业办跑路不管,但也不要物业办运用行政手段,只要物业办履行物业办的职责,走群众路线,来现场看看实际情况,或让物业服务企业就‘’要否增加点位‘’上门书面征求相关楼里所有每位业主的意见,白纸黑字写下来,并且公开公布出同意与反对的人数,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要否增加点位,这样做应该不难,也不是行政干预,希望从速处理,愈拖愈被动。
据我观察,日出虞山胜火、常熟沙家浜、清风扬帆进、正本清源1等系同一人的马甲,请广大网民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同一个大学在不同的学院工作,住同一小区不同楼宇,有的研究理科,有的搞工科,为何是同一人呢?我们小区的事,业主都可以参与发表不同意见与看法。
虞城之恋:不要一天到晚打听这个人住几号楼,那个人又怎么样,不要太关心人家的隐私,这对你不好。你又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
“正本清源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多次反映该问题,属地政府已多次进行调解并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垃圾桶的设置等问题属于小区內部管理范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议事规则》的前提下,应由相关业主共同决定,政府不能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或更改。如您有合理的建议,可向业委会或物业提出,如坚持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建议您向巿人民法院提出主张。对于征求高知楼小区9、10、11幢居民关于垃圾桶摆放位置的意见事宜,街道物业办也已将您的要求向小区物业和业委会作了转达,由物业和业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书面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并根据多数业主的意见作出决定。
感谢您的关注。
属地政府、小区物业、业委会很给力
会议提前通知到有关当事人和在大门口醒目位置贴出告示,为啥不参加,而在私下嘀咕。
3个马甲小号
本帖就是要求虞山街道处理这事,答复说-----高知楼小区9、10、11幢居民关于垃圾桶摆放位置的意见事宜,街道物业办也已将您的要求向小区物业和业委会作了转达,由物业和业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书面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并根据多数业主的意见作出决定-----希望如答复所言进行。
阳光五月:你作为山前社区物业方面的工作人员,不能无根据说话!
去年12月19日是周二,业主们在上班,如果真想听取业主意见为何不在周六,周日开会?
虞城之恋:请不能因为孩子对理工学院个别老师的不满,就对这个学校的老师无端指责。
2017-12-29 10: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