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中区光福镇窑上村10组村民,由于邻居违规建造房屋导致我们家采光受到很大影响。该村民私挖地下室,违规超面积、超高建造楼房,已经维权多次,可是却仍然没有结果,周边邻居告诉我,他们托了上面的关系,所以有关部门对他们偏袒?我就不信在现在这个社会居然还有政府部门敢这样明目张胆充当有钱人的保护伞。我的诉求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此事,受周边邻居监督一起前去测量,之前村里面去测量都不允许我们一起前往测量监督,如果没有违规为何不能我们一起监督测量呢????。还有,村里面给的说辞“距离超过10米可以建造如此高建筑”,我想问一下这个10米是如何规定的,难道是从他方建筑物到我方最北边吗?那我的房屋在这10米距离之内还如何采光,实际情况是其中只间隔了一条3米左右的小路就是我们住的房间。
还有,村里面说已经叫停了他们建造施工,可实际情况呢?上个周末(8月11、12号)天下着小雨,该村民仍在抢着施工,村里面知道也没有进行制止?如果没有违规为何要在周末下雨还偷偷施工?村里面给外面答复是暂停了该村民继续建造房屋,可为什么知道仍在施工后没有制止???
最后,我不知道宅基地翻建是否可以这样私挖地下室,在我的认知里面,宅基地翻建应该不能挖地下室吧?难道相关部门去测量的时候看不到吗?先不论这样挖地下室的合理、合法性,这样施工难道不需要相关资质的单位和监理吗?能保证对周边建筑物以及自身建筑的结构安全吗?这样私挖乱建能保证对环境不破坏吗?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我们是世代居住在这村里的居民,房屋翻建是好事,可是如此不顾及周边邻居感受和安全就不对了,并且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真正为弱势百姓做点实事,不要偏袒任何一方,给一个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做事对得起良心,不要充当有钱人的保护伞!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村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前往现场了解到,该户在原正负零零点上翻建房屋,准备建造9米高度,其双方间距至满足采光比例,按照光福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福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第三条中,一般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7米,符合规划采光比例(1:0.8)前提下不高过9米,本着邻里和睦,不让矛盾激化升级的原则,让其停工了,在7月11日相关工作人员约了建房户至村委会,让其自行与相邻户协商处理,在7月12日建房户至村委会说了去协商未果,在7月13日相关工作人员又约了相邻户至村委会做解释工作,后建房户周**又去相邻户家协商未果,在7月21日,我村相关工作人员两户家协谈,未有结果,现我村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后,现针对周**建房高度按照光福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福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第三条中,一般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7米,符合规划采光比例(1:0.8)前提下不高过9米去建造,经光福镇研究,决定对该违法建设作暂缓处理。感谢您的支持!吴中区光福镇
依法建房,无理举报……
你可以联合村民写联名信,尽快处理,如果给建好了再想拆就很难了。我也是碰到这种事情烦了4年了还没处理呢
不给你处理是对个,因为人家建房是合法的,符合规定的建房怎么处理?
在写联名信了,真的很烦人,我只要我的正常采光权,说实话其余的面积超标挖多少地下室对我来说真的不重要,可是却得不到伸张,越是这样我越是要求彻查面积超标问题和私挖地下室问题。
这位朋友,你好:
首先,你作为一个旁观者就得出“无理举报”这种结论是否有事妥当?你一不了解事情原委,而没看过现场,如何得出我的举报是无理这么一个结论??除非你是该房屋违建的利益收益者?
其次,朋友请你跳出来所谓的灌水的时候专业一点好吗?你的账号什么时候注册的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为何如此之巧合2018-8-14日专门为了回复我这个帖子注册一个账号大家都是心知肚明。若不是利益受益者为何要在我这平民老百姓帖子下连发两条评论来抹黑我???与你无关的事情这么“尽心尽力”为哪般?
最后,虽然我是一介农民出身,但是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出身,是非黑白还是能够辨认,我也深知我的言论必须得基于法理和道德,我贴中所述都是可以经得起法律和道德考验的。奉劝别有用心者不要再做这种穿着马甲回复的事了,群众眼睛雪亮,是鬼是人一眼便知。
网友:
您好!我村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前往现场了解到,该户在原正负零零点上翻建房屋,准备建造9米高度,其双方间距至满足采光比例,按照光福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福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第三条中,一般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7米,符合规划采光比例(1:0.8)前提下不高过9米,本着邻里和睦,不让矛盾激化升级的原则,让其停工了,在7月11日相关工作人员约了建房户至村委会,让其自行与相邻户协商处理,在7月12日建房户至村委会说了去协商未果,在7月13日相关工作人员又约了相邻户至村委会做解释工作,后建房户周**又去相邻户家协商未果,在7月21日,我村相关工作人员两户家协谈,未有结果,现我村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后,现针对周**建房高度按照光福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福镇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第三条中,一般不得超过3层,檐口高度7米,符合规划采光比例(1:0.8)前提下不高过9米去建造,经光福镇研究,决定对该违法建设作暂缓处理。感谢您的支持!
吴中区光福镇
那请问一下,这间距是如何测量得出的,现周围邻居要求现场测量并给出出面结论并领导签字确认。而且规定中所述建造9米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与四周邻居没有纠纷矛盾的前提下,为何作出断章取义的结论?请公平、公正处理,给四周村民合理交待。
其次,农村宅基地翻建是否可以私挖地下室?如果可以,请给出出面文件并向村民公示!
最后,宅基地面积超标,希望与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测量并进行监督,行使公民监督权。并给出实际测量面积的书面文件。
现在镇政府要求改户村民停工等待处理,可是其仍在偷偷摸摸建造中!!!请各方面加强监督,我方也会采集证据,如有关方面不作为,我方一定会向上级部门继续反应并寻求媒体帮助!
楼主继续开贴吧
好的,谢谢!
"周边邻居告诉你,他们托了上边的关系"这种话没有证据不要乱说!你一味的要给说法,人家给了你说法你又不信,你一定要让人家把房子拆了,那就是合理了,公正了,就是给了你说法是吧。
人家一辈子建一次房子不容易,何必得理不饶人呢,农村建房挖地下室很正常,难道光福所有建房的地下室都要填了吗?农村问题不要拿什么条条框框来作为政府不作为的借口,大都只能依据乡规民约来解决
你为什么对这句话这么在意?做人光明正大,老天爷都看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怎么又有你?哪哪都是你回复,做的太假了吧?我发信举报就没怕有你们这些套个马甲不敢真实身份露脸的人出来黑我!
人家一辈子建一次房子就能违规了?就能不管他人利益了??
2018-8-14 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