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安局花桥绿地居委上海永绿置业昆山分公司有关领导:我们是昆山花桥绿地21城c区一些业主,今特来信向各位领导反映本小区32号202业主王某多年来违法养狗,已造成四邻不安,相邻业主无法正常生活,严重扰民,并可能危害小区业主生命安全这一情况,希望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尽快依法处理,还我们相邻业主一个宁静,安全的空间。这位王某据说多年来从事救助流浪猫狗的行业,家里经常会伺养着大量的猫狗,远远超出正常的宠物饲养标准,这些猫狗不时的吼叫声实在让我们周边的邻居感到无比的烦躁,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这样的噪音更让人感到发狂。我们周边的邻居对王某进行过多次主动的沟通,让她即便是做善事也该考虑下邻居的感受,不能侵犯业主的居住权,但沟通失败,王某依然故我。王某的对门和楼下的邻居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滋扰,只能是最后被迫搬走。另外,王某在出门遛狗时经常不牵狗绳,任由犬类自由活动,一些本来就怕狗的业主或老年人无不担惊受怕,生怕伤害到自己。根据2019年1月1日新颁布的《苏州市养犬条例》的规定,王某的不法行为已经违反了第九条必须登记,第十四条与所在地居委签订责任书,第十五条申请养犬登记证,第二十条避让老年人,儿童,不得干扰他人生活等多条规定。现我们周边居民联合向政府部门以及小区物业提出要求:对王某的这些猫狗依照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六条,二十九条进行强制收容处理,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治安管理和经济处罚,并告诫其以后不得再打扰邻居非法养狗。尤其另人气愤的是,在已经有其他业主向政府部门投诉,并有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的情况下,这位王某不知道是法盲还是流氓,居然直接就在小区物业微信群里破口大骂举报她的业主,态度极其嚣张,并放言谁想来动她的猫狗只能从她的身上踏过去,而且举报抓走的猫狗最后仍然会回到她身边,多次举报后警察也就不会出警了。王某视法律为儿戏,视其他居民的利益为草芥,公然蔑视政府部门的执法工作,活脱脱地一副无赖相。有不少业主都对她的这一违法行为提出了批评,让她不能把自己的所谓善心善行去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文明养狗,但她是充耳不闻装没看到,摆出了一副就是要和大家对抗到底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周边业主只能是联名举报她了,希望有关部门从重从快地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如果最后果真出现了她的言论中这个结局,我们居民将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甚至提起法律诉讼!现特附上王某和业主们的发言以供参考!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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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经查,该室业主王某共饲养犬只6只,该批犬只系昆山天使流浪救助站领养或平日里遇到的流浪犬只。针对该情况,我局曹安派出所民警已根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警告、教育王某,并要求王某立即将违规饲养的犬只进行处理,若不及时处理,派出所将根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取缔。王某表示自己是个爱犬人员,目前正在寻找庇护犬只的场所,会尽快将违规饲养的犬只进行处理。我局曹安派出所民警已通过电话与市民进行了沟通,告知相关情况,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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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 1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