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异后有一小孩抚养权归男方,后再婚生育一孩,女方婚前无婚史、无生育史,此情况下,这对夫妻是否能再申请生育一个孩子?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该咨询人没有说清楚离异前的生育情况,不好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可电话咨询85182810,85182678。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只要有钱生几个都行
19年,再晚20年放开三胎了,别急。
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该咨询人没有说清楚离异前的生育情况,不好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可电话咨询85182810,85182678。
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2019-1-9 13: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