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早上上班高峰期,在吴江区高新路和中山南路十字路口,2名交警和大约六、七名辅警,一辆警用面包车停在路口的西北角,他们是这样执法的: 2名交警坐在车内负责开罚单,那些辅警在路口拦车收两证(驾驶证和行驶证),辅警收到两证后,就走过去将两证交给车内的交警,并在两证上附上一张纸片,纸片上简单写上违章原因(比如:手机)。然后“违章者们”就在面包车旁等待交警叫名字接收处理。交警拿到两证后,不经过任何审核,也不听取“违章者”任何解释,就根据纸片上写的内容开具罚单,让“违章者”签字,如果“违章者”不认同判罚不愿签字,交警就扣证,让“违章者”去交警队处理。
对于上述情况,我想说的是:
1、表面上看起来是交警在执法,实质是辅警在执法,辅警是无权执法的;
2、交警没有经过审核,没有看到证据就开具罚单,是失职的,是不合法的。
接下来,我说一下我当时是怎么被违章的:我在等红灯,手机放在副驾驶位置上,我只是用手拿了一下手机,没有举起手机,更没有拨打或接听,这时一名辅警就敲车窗,让我出示两证,并且说只要是手拿了手机就算违章。后来交警开具的违章处理单上写的违章行为却是“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而我根本没拨打接听手机,就这样被违章了。当时类似情况的有好多个,由于大家都是急着上班或办事,都只好认栽签字了。
这些交警(包括辅警)在大庭广众之下,简单粗暴荒谬的执法方式,真的已经变味了,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方行为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公安部门核查,2018年7月4日上午,中队民警带领辅警人员在中山路高新路口执勤,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具体处罚由民警作出。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之相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针对驾驶人反映的违法行为疑义问题,驾车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公交管[2013]128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开车时需确保注意力集中,文明行车,杜绝各种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如有疑问,请拨打0512-63115707。谢谢您的关注!
邦顶,希望执法程序合法化
真如所说应该谴责
如所说的话确实有点过了。
个人说说看法,我觉得这样执法没有什么问题,两名交警带领辅警进行工作,并且是上班高峰期,车主如果没有违规,辅警想必也不能不至于扣两证,让交警去开处罚单,这种地方都有摄像监控的,如果车主真的有异议,交警肯定考虑是上班高峰期,扣你证件,让你去交警队处理,这种处理应该说并无不妥,最多有点不近人情,违规就是违规,即便有理由,撤销处罚也不太可能吧。
希望执法合法化,辅警是没执法权的,是不可以拦车,拿司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的
从你的话中看出你年纪轻还不懂,估计开车水平也不行。
是你们这些人纵容的结果
另外告诉你我的驾驶证没扣过一次分,我的车13年没有一次违章,但不是说我在平时就没违章行为,执法者首先要自己守法,没有合法的程序免不了多是冤假错案,引起群众的不满
第十条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所以警辅在警察带领下是有权这么做的,但是他没有决定权处罚权
持续关注一下
总是有那么一帮人维护纵然着交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点赞,如果执法程序有问题,那公安部长,政法委书记坐的踏实吗?总有一批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以自我为中心,现实中得不到“纳税人”上帝般、人民当家做主的感觉,处处违法乱纪,面对执法者,拒不认错,还以“纳税人”,“人民为中心”自居,可笑可笑。
投诉投诉!!!加油~~干巴得~~~不过我告诉你啊,你这基本没用。
我开公司的车有过一次电子违章,当时路口有协警指挥的,我按指挥闯的红灯,当时协警站的位置违章照片上拍不到,我直接打交警队秩序科申诉的,一星期就消掉了
盛泽来看看,一线工人多上多少小时一个月,难道吴江就没有社保局长了
已经说的很明确,车主只是等红灯时用手拿了一下手机而已,并没有“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
2018-7-5 11: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