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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和三合一消防隐患整治办答复

2023-10-4 12:45:3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五个月以来常熟市沙家浜镇为积极响应苏州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行动而开展了“三合一”与群租房消防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从目前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和各村的做法来看,镇政府规定不能出租的房屋根本就没有全部都清租,明明属于违建的房屋根本就没有都彻底拆除干净。现在“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又变成了要拆除因新建房屋而交付押金保留的原老宅基房屋,镇政府所谓的建新未拆旧房屋,请问沙家浜镇镇政府和“三合一”整治办,这项行动是否是“331”整治火灾隐患行动中包括的一项整治工作?有没有市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
如果政府一定要拆除此类房屋,那么请问沙家浜镇镇政府:为何目前下发的告知书没有全部同时下发到整个沙家浜镇的各个行政村?为何还要说分批次拆除?镇政府和村里决定首批要拆除因另外新建房屋而交付押金仍保留着没卖掉的老宅,依据是什么?难道就是因为这部分老宅没有卖掉的缘故?那请问同样另外新建房屋但原老宅基房屋在没有任何合法的买卖手续的情况下却已货币化卖掉,这种同一性质的建新未拆旧房屋都没有合法过户难道倒是合情合理可以存在的?请问政府这些房屋应不应该拆除?还有,以上门女婿名义增宅为由多分到宅基地违规多享有宅基地的一户两宅的房屋应不应该拆除?很多年前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组织的人员现在又以其兄弟姐妹名义为由占有原老宅基地,这类同样是建新未拆旧性质的房屋应不应该拆除?户口在常熟市但不在本镇,在其他乡镇有宅基地为何在沙家浜镇又可以分到一块宅基地?这种明明多分到宅基地的一户两宅的房屋应不应该拆?镇政府既然要强调拆除建新未拆旧房屋,明确一户一宅,我们老百姓认为以上这些各种情况的每个家庭户都存在有两块宅基地甚至三块宅基地的问题,镇政府和各村都应该全部调查清楚之后予以公示。
我们老百姓应支持政府的各项工作,既然镇政府决定要拆房,必定涉及到老百姓每家每户的利益,怎么可以在前期工作都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镇政府和村委就可以有权决定拆除哪家的老宅基地?!我们老百姓不求别的,只求政府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难道是仅凭镇领导和村干部口头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去处理?难道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会如此不严谨、不细致?!我们老百姓要求政府在拆除老宅房屋之前应将全镇此类性质的房屋的户主全部予以公示接受全镇人民的监督,难道调查每户建新未拆旧房屋的情况要靠老百姓自己去检举出来,那还需要镇政府和村委做什么?如果在调查清楚公布每户房屋具体情况之后凡是符合拆除的,那分批次拆除的具体时间镇政府也要明确好之后同时予以公布并作出书面承诺。既然要拆除,就要让老百姓们拆得心里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请沙家浜镇镇政府和“三合一”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办公室调查并答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jz1333”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按苏州市331整治要求,沙家浜镇的331整治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持续进行中。针对建新未拆旧的拆除,原来在批准建造新宅时就要求拆除老房,有法律法据(拆除通知单上已说明),况且目前许多未拆除老房在出租使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因这一类房屋目前类型复杂,沙家浜镇将分类逐步推进,目前对情况清楚,记录明确的进行拆除。目前沙家浜镇持续推进的331整治行动,与开展的处置建新未拆旧的工作,两者并不矛盾。感谢您的关注。
这种大笼统的投诉没有意义,要有的放矢。
我们这也是这样明明已经入赘到别的地方怎么还有房子这是天大的笑话难不成嫁出去的回娘家还可以分一个宅基地
“jz1333”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按苏州市331整治要求,沙家浜镇的331整治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持续进行中。针对建新未拆旧的拆除,原来在批准建造新宅时就要求拆除老房,有法律法据(拆除通知单上已说明),况且目前许多未拆除老房在出租使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因这一类房屋目前类型复杂,沙家浜镇将分类逐步推进,目前对情况清楚,记录明确的进行拆除。目前沙家浜镇持续推进的331整治行动,与开展的处置建新未拆旧的工作,两者并不矛盾。 感谢您的关注。
根据以上答复请问沙家浜镇政府和“三合一”整治办:1、就针对已卖和非卖的建新未拆旧宅基,既然政府答复说以上是属于同一类类型的房屋,难道镇政府仅仅用“逐步推进”这四个字就算是给我们老百姓的答复吗?难道在没有出台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况下就可以随便先来拆除没卖且交了押金的旧宅,以上政府的答复就只是因为这些旧宅有押金押着吗?那些已经非法卖掉的同属一类建新未拆的旧宅难道就没有交押金?比如非法卖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家或空口无凭所谓转给户口很早以前就已经迁走的家人,他们这种同属一类的建新未拆的房子难道就可以合法合理存在?就可以不同时拆除了?!政府用这样的方式处理此事对老百姓来说公平公正吗?!2、基于第一点问题,请问政府:那些很多已经货币化卖掉的既然是属于同一类类型的建新未拆除老宅基,那他们建新时未拆老宅的押金都交哪里去了?是有的人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就已经提前领取了还是没有缴纳?希望政府彻查清楚此事!我们老百姓强烈要求把沙家浜镇全镇非法已卖的和转给所谓家人的建新未拆老宅基全部公示出来,这种房子才是最不合法的!我们强烈要求沙家浜镇政府应该最先处理这批房屋!
根据以上答复请问沙家浜镇政府和“三合一”整治办:1、就针对已卖和非卖的建新未拆旧宅基,既然政府答复说以上是属于同一类类型的房屋,在我们所反映的此类房屋种种复杂的情况之下难道镇政府仅仅用“逐步推进”这四个字就算是给我们老百姓的答复?难道在没有出台一个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况下就可以随便先来拆除没卖且交了押金的旧宅?以上政府的答复就只是因为这些旧宅有押金押着吗?那些已经非法卖掉的同属一类建新未拆的旧宅难道就没有交押金?比如非法卖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家或空口无凭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所谓旧房屋已转给户口很早以前就已经迁出本村的家人,他们这种同属一类的建新未拆的旧房难道就可以合法合理存在?就可以不同时拆除了?!他们的这些做法难道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用这样的方式处理此事对老百姓来说公平公正吗?!2、基于第一点问题,请问政府:那些很多已经货币化卖掉的既然是属于同一类型的建新未拆老房,那他们建新时未拆老宅的押金都交哪里去了?有没不符条件就已经提前领取了押金?希望政府彻查清楚此事!我们老百姓强烈要求把沙家浜镇全镇非法已卖的和转给所谓家人的建新未拆老宅基全部公示出来,这种房子才是最不合法的!我们强烈要求沙家浜镇政府应该最先处理这批房屋!3、既然是同属于建新未拆旧房屋,为何好多这类房屋在拆迁时政府给予他们经济补偿?按照沙家浜镇政府的答复建新未拆旧房不是本来就应该拆除的吗?为何在拆迁时仍然给予他们经济补偿款?我们的房屋为何没有任何补偿平白无故就要被拆,差别不是太大了吗?道理何在?4、镇政府答复建新时的老房拆除保证金就是所谓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是一张交费通知单而已,上面其中一项写了老房拆除保证金几万元,上面镇政府并没有任何盖章,也没规定限何时之前必须拆除老房,现在难道要来强行拆除这么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房屋,道理何在?请镇政府搞清楚,我们的旧房屋不是属于违建房屋!镇政府难道有权不给予任何补偿或不走任何相关法律程序就可以随便来拆除?!希望沙家浜镇政府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解释清楚这些问题,用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处理此事!我们老百姓不希望受到政府不公平、不负责任的对待!
难在双宅基地大部分是干部人家,所以你们明白什么原因了吧

2018-9-13 0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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