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生命防护工程”顾名思义就是为生命安全而做的防护而不是为了改成高速公路让机动车高速通行,提高安全效益的方式有很多,如果单纯以安全的名义而剥夺沿线两侧众多居民的通行权是不是有点因噎废食?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如何?修路为民的意义又体现在哪里?斑马线安全风险的主要问题在于过路机动车对斑马线和减速带的无视而肆意超速行驶,有关部门应该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如果能对此设置限速和处罚规定是不是会有所改善?鉴于339太仓段沿线多数机动车在过路口时普遍高速通过,安全风险较高,建议有关部门在339太仓段沿线每个路口设置斑马线和减速带及限速警示标志,注明超速处罚标准,在有条件的路口设置超速抓拍探头,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走一天”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安局答复如下:市民:你好!首先感谢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能够在更多的路段和交叉路口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增加对违法驾驶人的震慑作用,从而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也是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希望。在上级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每年均有不同数量的增加,并按照总体的交通发展状况考虑安装的具体路段或路口,关于您在339沿线安装超速抓拍探头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做综合考虑。
2018-5-9 13: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