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伤好一点了,最近经过那个出事地点,依然未看到完善监控设施,原来只有一个对着吴浦路的,现在向南对着胜浦路南口,希望交警部分拿实际时间表,不是无限塘塞,十几年的路口像开眼瞎子,光有红绿灯沒有监控,出了交通事故靠人为的判断,没有科学依据,至少像我的事故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对方汽车出了三次交通事故,知道这个路口无监控设备,半夜里认为行人稀少,在车速八、九十码情况下,抢黄灯又开远光灯,情节非常之恶劣,而我作为电动车,红灯一亮就停在白线内等绿灯,对方面包车的远光灯,照射下感觉向我开来,我就本能反应转弯躲避,正中下怀被撞飞6米,跌在人行道上,造成五根肋骨开刀手术,肺功能严重挫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可恨的是交警判我主责,第二次以对等责任,本以为路口总会有监控,现在想不到事情会逆转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属于交警部门智能交通建设范畴,需统筹规划布局,按规划一步步实施。在下阶段智能交通规划设计中,交警部门将集中考虑市民诉求较多,违章较多处优先设置电子警察、视频监控设备,保障通行秩序。公安分局
2018-9-1 0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