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盛家带原双塔派出所边上,南面35-1边上拆迁空地的屋子里准备住人,此空地和拆迁过的遗房已经有规模的装修过了,包括必备的生活设施,电线,电表,自来水设施,电话等都具备了,空调也按装好了。具体位置在姑苏区原双塔派出所边上35-1边上有个新装的卷帘门里面,外面看上去像个车库。里面是几年前拆迁过的空地,只是空地上有围墙和屋子没有拆掉,可是这块空地多年前就已经拆迁了,房主都拿到了赔偿金都走人了,这里没有住户,没有门牌,没有户口。这间屋子在盛家带33号大门进去右手第一间屋子。请问相关部门这间屋子是以前拆迁过得,只是空地上有屋子没有拆掉,属于拆迁过的遗房,为什么可以住人呢?规划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不管吗?请问这间房子的主人有房产证等其他相关证明吗?如没有的话为什么没人去管这事呢?让他们如粗嚣张呢?国家的土地资源就可以这样的被人占用吗,请给个说法?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盛家带35-1号该处房产是新沧房产原办公用房。因“331”整治盛家带18号工棚不能住人,该单位现私自装修盛家带35-1号,据说要搬至此房。为此事社区多次联系新沧房产单位的主任薛小萍(18915591113),薛主任表示该处产权归新沧房产所有,使用权也是归新沧房产,如何使用是她们自己决定的社区无权干涉。
2018-9-27 10: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