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塘镇,渭北村黄家浜141号,2栋建筑名副其实的违章建筑16000平方,此建筑在2010年由老厂房推到从建,在当时相城区有政策可以申请二次开发,但是此法人(陈**)在当时重建的时候并未取的政府部门的任何手续(渭塘村建所胡所长纪委周主任可以证明)陈**只是当时和渭塘的政府领导打好招呼,连申请手续也没有,就堂而皇之的把原来的3500平方建成现在的16000多平方,这会给国家带来多么巨大的损失啊。问相城区政府,渭塘政府现在如何处理现此栋如此大的违章建筑,此人靠山应该吧小。望政府领导以及工作人员秉公处理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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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该建筑是2011年5月为节约土地、盘活资产、更好更快发展企业,由陈**向村、镇、区申请,按企业“二次开发”要求所建的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相城区渭塘镇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2017-4-18 15: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