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向贵单位投诉在贵单位登记注册的苏州乐科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科乐叔叔创意中心金鹰中心),法人李**。
投诉内容:
1、该单位跟我们签署协议的单位是苏州乐科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而盖章的单位是科乐叔叔创意中心金鹰中心,这本身已经涉及合同造假。我们的协议本身就是不生效的,这涉嫌以虚假合同诈骗我们的学费。另外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开具正规的培训发票。
2、该机构涉嫌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的市场欺诈行为;我们与该单位签订了课程协议,在小孩参加课程的过程中,由于授课老师少,参加学员多,授课现场里,我们的小孩没有接受到老师的正常教授,本来是小孩自己动手的课程,结果老师直接帮小孩装好,不对小孩进行指导,最后让小孩直接与老师做好的作品合影,以此来敷衍家长,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构成了涉嫌经营欺诈。
3、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在我们与该单位签署的课程协议中,该单位将所谓的学员培训须知打印在协议的背面,在签署协议时,没有与我们说明清楚,具体的条款都是学员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提及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这些都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我们没有在背面签字,我们不认可。现在该单位负责人跟我沟通时,告诉我们,让我们自己去看白纸黑字,他们觉得没必要跟我过多解释。
4、作为企业负责人的李**对我们的答复,态度非常差!李**作为企业负责人,在跟我们交流的时候说,你们不就是为了钱吗?作为一个培训机构负责人,说话如此不负责任,在我们对教学质量提出质疑时,觉得我们就是为了钱!我们作为消费者非常不满意。
我们希望,按照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我的诉求是,该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退回我们两个小孩所有的预付款,同时对我们道歉。
学员家长:杨**
电话:158****3701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经园区市场监管局娄葑分局工作人员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已与申诉方确认。
2017-9-10 14: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