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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规划局度假区分局

2023-10-2 6:05: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规划局度假区分局关于度假区光福镇南石家园12号的违建一事,咨询几个问题!1. 依据《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通过规划核实或者不予通过规划核实的决定。决定准予通过规划核实的,核发规划核实证明;决定不予通过规划核实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如该户在未获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加建连接房屋主体的构筑物,房屋主体有手续,连体构筑物为违建,结合在一起提交规划核实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规划核实的要求。2. 如此类与规划许可文件批建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来信人多次信访反映南石家园危房翻建一事,我分局积极响应,多次与光福镇政府沟通,经核实,光福镇相关部门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此事,双方已就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我分局将继续配合光福镇做好双方的沟通协调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将此事妥善处理。若有疑问,也可到苏州市规划局太湖度假区分局当面咨询。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2017-11-23 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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