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葛**今年41岁于2017年12月10日在昆山第一人民医院普外科检查一周前发现的右侧腹股沟区有一肿物,彩超显示右腹股沟区有一囊性团块,医生诊断为疝气,甘医生开住院手术治疗。12月16日入院胃肠外科,接待刘医生,当日常规术前检查,刘医生提到对侧以后也容易出现疝气,这句话提醒了我,因为左侧小时候就有疝气,但对生活、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刘医生建议二边同时做。术前签字就跟我说术中可能会出血,一般不会,其他没有跟我讲任何并发症的事,术前也没告诉我手术方案。12月18日刘医生主刀双侧疝手术在晚上9点结束经历3小时,术后疼痛感明显,左侧阴囊肿了几个月,左侧睾丸位置上移降不下来,左侧睾丸鞘膜腔大量积液,最严重的是左侧补片感染。2018年1月7日一1月31日又在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24天,入院时左侧切口破裂流脓每天换药、吊抗生素,出院后伤口还有一点渗液,后续每隔二天去医院换药一次,左侧伤口始终有一点渗液不愈合。春节后2月24日病情加重脓液增多,医院胃肠科直接叫我去大医院取补片,取补片意味着手术彻底失败,腹壁创伤更大,末知风险更严重。其间找过医务科人员口头承诺先把病看好再商量赔偿事宜。3月9日在上海华东医院取出左侧感染的补片23曰出院因为创伤大要休息很长一段时间。本来左侧就没有什么不舒服,听刘医生建议二侧同时做,给我做出这么多问题身心俱疲,被迫停止工作快半年了。现在经昆山市医调委协调,初次调解结果我是不能接受。今天又找昆山人民医院医务科,他们又以手术前签字,并发症等理由不肯承担相应责任。还冠免堂皇你去起诉我们医院。患者及家属本就身体损伤而心神憔悴,为何还要逼患者走上漫长诉讼之路。难道术前签字就是医院的护身符吗?这样就不难理解医院即使安排一位缺少经验的术者给患者手术,出了问题反正推萎并发症、手术前签过字了。另外因感染补片已取出,暂时不能放补片,后续还是要手术放补片,还有鞘膜积液手术这些是可预见必须要做的,因为也是第一次手术补片感染造成的。这些医院现在也不承认。想想开一个疝气手术吃了几个月苦头同一位置要挨二、三刀。以上反应内容属实,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还我一个公道,身体不可逆转的损伤是钱买不来的。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卫计委答复如下:市一院回复:经医院调查核实该事件系疝气手术后发生的术后感染,信访人及其家属多次至我院医患沟通中心对此事进行沟通,患者提出了超过10万的高额索赔。按照江苏省医疗纠纷与处理条例规定,建议患者可到昆山市医调委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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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所以在此论坛上投诉昆山第一人民医院是因为该医院医务科人员对事实的根本,推诿责任。左侧疝气小时侯就有对生活、工作没有任何影响,也没打算开刀。开右侧时,刘医生建议二边同时做,结果一个疝气手术出了那么多问题(我在上面已详细述说)最严重是补片感染导致手术彻底失败,重新把脓液浸泡的补片从腹壁取出,这样腹壁创伤更大后续更易复发,由于解剖层已破坏、粘连,手术难度也越来越大。其实人体不可逆转的损伤是金钱弥补不了的,现在我向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合理的赔偿,遭到他们刁难,医调委调解的金额连我误工费都不够,医患关系良性维系是基于双方真诚的理解,一个小疝气手术的失败折磨我快半年了,我希望昆山第一人民医院敢于承担责任,拿出诚恳的态度尽快和我解决问题。借此平台也谢谢你们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关心。
2018-4-24 23: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