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太湖汇景二期115栋的业主,我在2017年2月份拿的房子,随后即装修完毕,9月份就发现卫生间门口两侧、隔壁小卧室、厨房间门口均在贴脚线到上方20厘米左右泛黄、起皮、有水渍,当时联系了开发商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总和装修公司钟老板,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凿开了卫生间门口的地砖,开发商认定是装修公司防水没有做好才导致这种情况,装修公司随后也对卫生间门口再次做了防水措施,同时把所有泛黄起皮的地方进行了修复。同年10月入住进来。本以为问题解决了,但是就在2018年10月初发现除了上次有问题的地方以外,现在连入户门的贴脚线上面的墙面、侧卧房间实木门框、实木酒柜里面都发霉、泛黄,很是严重,经过多次预约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就在今天当着双方的面检查问题到底出在哪,撬开淋浴房的墙砖才发现开发商的1-22层的主水管道阀门处漏水,只要楼上有水流下来这边就漏水,还有很多恶心的虫子,就这样裸露在外面,开发商苏州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就认定是装修人员装修时碰到了他们水管的阀门盖,请问,你们开发商建房子时的这个水管阀门就是轻轻的拧在上面的嘛?别人碰了就松动了,你们当时水管安装好后有检测吗?现在负责的人居然问我拿房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发现漏水,我到是想问,拿房的时候楼上也没有人放水,你们交房的时候有进行现场试验吗?出了问题了就都是推测责任,都是业主问题,都是业主装修的问题,我就是想问这个卫生间的主水管道到底是不是在开发商的质保期?是不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装修公司的问题?到底是谁的问题?现在双方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让我们找第三方来鉴定,这世道本本分分的小老百姓有个问题还真是难,找不到相关管理部门。现在房价那么高,我们一个打工族买个房子要2代人奋斗几十年,容易吗?在此,诚盼相关政府部门能尽快帮我们协调解决此问题,现在一家老小5口人天天要洗澡的,日常生活严重受影响。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具体房号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转交职能部门核实处办。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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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住建局于11月1日上午组织社区、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等部门现场查勘,发现汇景二期11幢805室确实存在房屋漏水情形。目前根据实际情况,多方已达成一致意见,首先对维修项目及报价进行核定,同时维修单位争取尽早完成维修,减少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您好我姓陈太湖汇景115栋8楼805室1585145****若是我上班期间没有接到电话也可以联系我姐陈女士1891400****谢谢!
您们好!12345办事人员电话回复我们说是装修公司主要责任,让我们自己去跟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协商,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双方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我们就是因为协商不了才找政府职能部门来协调处理的,这不是又把皮球提给我们自己了吗?给我们回电话的同事就说是度假区建设局看下来说是装修公司主要责任,那么是不是也给我们出个证明文件,我们拿着这个鉴定的文件去找装修公司,不能就几句话电话回复我们的,这样问题还是没有办法解决。麻烦了各位领导,能不能换位思考下替我们考虑考虑。
1、首先,我们全家很感谢领导们百忙之中能抽空帮我们看了现场,11月2日下午15点06分度假区管委会给了我们网上回复——“汇景二期11幢805室确实存在房屋漏水情形。目前根据实际情况,多方已达成一致意见,首先对维修项目及报价进行核定,同时维修单位争取尽早完成维修,减少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
2、达成的一致意见是让装修公司把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报价,2日下午当场装修公司就把需要维修的项目、价格(总计12500元)及其联系电话均已上交到物业公司,物业上交到开发商,开发商1日看现场的负责人陈总于周五外出旅游了,要到10日才能回来,让我们去联系开发商一位李总,辗转几天,今天(7日)我爸妈又去了开发商问进展情况,开发商说报价单已交到街道和建设局了,度假区房管局会向装修公司负责人询问情况的,让我们再等等,等政府的结果,这周不帮我们修,下周也会帮我们修的。可是中午我接到度假区建设局的电话,说他们经过研究,认为装修公司占90%责任,开发商10%但最多承担2500元卫生间够维修了,其他的让我们去和装修公司协商。问题到这里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还是要我们自己去协商,之前已经说过n多次了,开发商和装修公司都不承担,协商不行,他们双方才让我们找政府来协调判定的,判定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这样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3、度假区建设局王科说装修公司是我们自己找的,只能我们自己去协商,他们没有办法的,这句话说得我们真是没有办法理解,这个开发商也是我们自己选的,这个房子也是我们自己自愿买的,难道就自认倒霉?难道出了问题政府管不了吗?协调不了吗?不是都说政府是老百姓的政府吗?为民解决难题的嘛?我们按照建设局领导意见,也去试着跟装修公司协商,看是否可以各让一步,解决下问题,装修公司钟老板态度也很明确,他就说不是他装修的问题,是开发商的总水管漏水,去年没有找到根源,他已经帮我们维修了一次,已经贴了几千了,这次他不承担的。我们还能怎么办呢?建设局让我们走司法程序,要知道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怎么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走司法程序,一家子都要生活的,现在日常生活很受影响,洗澡都没办法洗。
4、我们在此呼吁,如果度假区建设局协调不了,能否申请吴中区建设局、苏州市建设局协调,给我们解决燃眉之急,相信总有一级政府能解决了这水管漏水的责任和维修的12500元的问题吧,诚盼尽快回复,谢谢!
2018-10-25 17: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