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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2023-9-30 14:35:2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您好,想投诉下新区佳兆业广场悦峰花园小区车位预售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责令其整改。
事情经过:今年10月份新区佳兆业广场悦峰花园小区进行车位预售,房子暂未交付,车位配比1:1,售价不菲,在14万左右,开盘当天购买有一定优惠,而所谓的小区车位预售只是跟业主签订使用权协议,而所谓的使用权本质上是一个长期租赁协议,其受法律保护的年限最多20年,虽然口头承诺20年后可以继续使用,但是终究是没有产权保护。请问,这种变相的售卖车位是否合规?开发商不能直接卖带产权的车位所以打法律擦边球,变相改卖长租协议是否合法?因为开发商手持紧缺车位资源所以垄断市场绑架业主不得不购买从而赚取利润是否违反市场公平买卖的原则?
还有,开发商预售车位没有提前公示,只是在预售当天上午发紧急通知,说小区车位预售,各位业主先到先得优先预约号,开盘当天凭预约号先到先得。开发商这种紧急通知一是无法保证所有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到达现场抢预约号,第二,也无法排场开发商可以私自给一些人优先信息或优先预约号从而在选车位的时候能够挑更好的位置。请问,开发商这种不公示,凭紧急通知就发售预约号的方式是否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公示期间有预期购买车位的业主理应通过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决定,请问对于这种无法保证公平、公正的发售方式,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或者投诉之后,会有相关人员处理吗?因为本月27号,车位就正式开盘了。
另外,我给苏州市住建局打过电话,回复称这由苏州新区住建局管理。给苏州新区住建局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感觉申诉无门。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可直接约谈开发商,责令其改正,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市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苏州市区范围内(除园区外)的地下车位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公司与与业主将签订的是使用权转让合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使用权转让或长期租赁是苏州市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处置的通行做法,苏州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也有车位(库)法定期限内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的明确表述,如您对该合同效力有疑议的,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车位出售的价格已向区物价部门报备。市住建局、市物价局于9月18日联合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公司严格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小区的车位进行处置,于9月30日开始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业主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事宜,并于10月1日起将规划验收合格单、地下车位出售方案、价格、车位平面位置图等在现场做了公示,10月24日再次通知业主明确了销售的时间,符合相关要求。公司采取的车位认购方式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要求佳兆业公司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流程,并做好相关业主的解释咨询工作。【高新区住建局】
没人理睬只能自己先顶下
你的回复也就是说“开发商这种紧急通知一是无法保证所有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到达现场抢预约号,第二,也无法排场开发商可以私自给一些人优先信息或优先预约号从而在选车位的时候能够挑更好的位置。”的销售方式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预售车位时间不提前通知,临时通知都是开发商随意可以定的咯?车位顺序谁前谁后也是开发商可以随便定的!请问你的答复是不是这个意思?
我觉得你的回答避重就轻,开发商说“”9月30号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销售车位事项“”,如果这也算告知,我敢说我一年前就知道你要卖车位的呀。你告知的时候告知我哪天卖车位吗?!我不知道你哪天卖车位你这种告知有意义吗?!你是当天早上九、十点钟告诉我要卖车位?你这种也叫所谓的提前的告知?!请问这种答复是负责的答复吗?! 请问住建局的公务员们,你认同这种方式叫提前告知吗?假如你不认同,你这种答复是不是敷衍了事?!

2017-10-26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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