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上个帖子本人投诉昆山开发区兵希建管所丢失档案资料,所长潘*也以自己当时不在该岗位为由不处理,后来本人投诉,开发区回复本人说让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相关政策,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我联系了不动产中心,该不动产中心回复说并不知道此事而且都是按章办事无需研究,那么我家的资料丢了,怎么办,有关部门真是皮球踢的溜啊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开发区答复如下:涉及陆巷小区移宅事宜,经了解,当时应由申请人原所在行政村根据本人申请出具相关审批材料后,由申请人向原兵希建管所申请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建房批准手续应在办理完毕后交付给申请人。信访人要求调取原建设相关资料档案问题,实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经了解,陆巷小区共有住户85户,其中有16户经本人提出申请后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有3户在1999年经本人提出申请后按当时的相关政策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自2016年6月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登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审核通过的,根据土地使用权类型的不同,土地、房产权属无争议的,发放相应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因陆巷小区建造时间较早(1995-1999年),住户部分资料缺失造成暂时无法审核办理,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研究政策后争取尽快办理该小区不动产权证,开发区规建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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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15: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