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浜东9号危房出租,“三合一”整治不到位问题,请相关部门回答:当xx街道非常清楚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为何在“三合一”整治时将整改通知书发给非法出租人而不通知权属者?为什么??是否相关部门已用实际行动认为此房出租的一切该由非法出租者来承担,与房屋所有者无关?请给一个正面的解释!!!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虞山城下人”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该房屋目前已整改验收完成,符合出租条件。针对房屋的权属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问题,怎么弄了这么久?
某些部门不作为
“虞山城下人”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该房屋目前已整改验收完成,符合出租条件。针对房屋的权属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
2018-8-10 08: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