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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吴中万达晶座既为商业办公楼,可以作为居住....

2023-9-29 2:31:2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18年3月全款购买了吴中区万达晶座(吴中石湖西路188号)2305室房屋。项目名称为苏地2013-g-85号地块b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06201400255。在经政府部门确认后,该区域为甲级写字楼,建筑功能为商务办公(有回复截图为证)。那么请住建局、规划局、土地局正面回复,商务办公的写字楼是否可以用来居住?!!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具体楼幢的商品房用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均有相关描述。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具体楼幢的商品房用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均有相关描述。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1000户业主在关注此问题,我们买的是公寓,开发商也是大张旗鼓的宣传公寓房作为卖点,可现在怎么就变成了写字楼了呢?虚假宣传,欺骗老百姓!请严查。
请政府部门如实告知我们广大业主好吗!不要再遮遮掩掩了,万达晶座是甲级写字楼,是否是可以按照公寓的性质来销售和住人的!
宣传、售楼处公告都显示商住,最后却是商办!通过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让业主签署了与第三人的改造协议(改造成可以住人)的方式,来免除自己责任。到最后,开发商一口咬定,协议是你们自己签的,和他们没关系!当七百八户业主都是傻子吗?政府是否可以真正为人民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能明确回答,让群众放心
吴中万达晶座这么肆无忌惮,明目张胆诈骗,上百位业主不断投诉,作为诺大苏州城的政府机构怎会不清楚,为何没一个政府部门愿意处理此案,连正面回复问题都没有,
现在好多业主苦不堪言,上当受骗。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作为,为老百姓做主
请住建局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答复:办公用楼可以被宣传成公寓卖吗???我们买的这个房子到底能不能住?这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不要激起民怨,希望能给老百姓做主啊!
在线等,吴江已有类似事件,政府部门已明确回复不能住人!看看吴中区怎么回复?
希望政府部门尽快给出答复,给老百姓吃一颗定心丸。
无良商家太欺骗老百姓了,瞒天过海,写字楼竟然大张旗鼓的当公寓卖,处处宣传是公寓房,最后拿到房却是写字楼,监管部门不作为,让万达瞒天过海欺诈老百姓!目无国法!天理难容!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具体楼幢的商品房用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均有相关描述。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1-9 15: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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