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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瑞军主任荣誉头衔,上海市永初律师事务所团队;我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大律师;《新民晚报》推荐的大律师;
1、为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租客洗澡、洗头或煮饭时,要打开窗户通风通气,如果租客不听,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租客承担。理由:房东在装修热水器、燃气时就应当考虑好通风问题,如果因房屋本身构建通风不畅,房东要求租客自身打开窗户等通风的,属于加重租客义务,排除房东主要责任的情形。2、如果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理由:房东有义务缴纳水电气费、物管费等,该条加重了租客义务,排除了房东自身的责任。
石瑞军主任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较大的合法利益牛律师专业主修商法、致力于律法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律法理论知识,在实务中不断加以运用,成功处理过许多疑难案例。牛律师为人诚信,办理业务精益求精,胜诉率高,为当事人取得良好的效果。
9、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法则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法则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法则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法则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法则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石瑞军主任有多年大学律法教学和律所执业的双重经历。在代理和服务的众多案件中,着力化解矛盾,以委托人最终的目的为考量。凭借娴熟的谈判技巧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赢得众多委托人的信赖和高度评价。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擅自转租,出租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承接了大量的案件,还先后担任了数百家企事业单位的律法顾问、常年律法顾问、专项律法顾问,提供了诸多经济合同、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企业律法风险控制等律法服务,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费附加=营业税*10%。3、但是现在很多人都不会主动的向房东所要进行交税,因为后还是会转嫁到自己的租金上面的,所以很多租客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除非租房费用可报销,租客会要求房东备案,基本上房东担心税收,都不会主动备案。一般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屋租赁,很多都只是签订合同,甚至只有口头协议,不开具的,这样就难以确定税费的来源。
长期从事律师工作,也经办了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律法服务经验。律法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擅长婚姻家庭、劳动、交通损害赔偿、合同,房地产等律法业务,具有处理各类律法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的独到体会和经验。
律所的双重从业经历,精通于离婚案件、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案件及各类合同等专业律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作,律法功底扎实,办案思路清晰。提供律法服务及时,对客户的责任心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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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2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