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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摊还对应多笔贷款问题

2023-9-28 17:09: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和爱人都是市区公积金,且账户状态都正常。目前有两笔贷款未结清,一笔纯商业贷款,每月要还9000元;一笔纯公积金贷款,每月要还2500元。我和爱人每月公积金账户都有4800元进账。请问:
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要一人先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的摊还?如果这样的话,每月还完纯公积金贷款后的余额2300元(4800元-2500元=2300元),还能否拿出来再去还商业贷款?无论是以每月摊还还是定期提取的形式。还是说这个2300元只能留在公积金账户上了,在公积金贷款还完前就再也动不了了?希望能给予明确的答复,不要复制粘贴文件,因为文件我已经都仔细研究过了,不太明白,谢谢耐心指导!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jieweier”网友,您好!1.如果您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如有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委托偿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仅可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偿还商业贷款。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配偶每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金额为4800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2500元的话,剩余的2300元只能保留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能用于偿还商业贷款。3.如果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通过调高月还款额来逐步消化和使用账户资金;也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根据实际还款额委托提取账户余额;或者待贷款还清时一次性提取。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不能,只能先还一套,可以申请提高还款额度

2018-7-24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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