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位于吴中区城南街道的一个社区,家里的农村宅基地于2016年签字拆迁,拆迁协议书是写的我的名字。2017年11月我拿到一套位于兴昂花园的拆迁安置房60平米。2009年我在吴中区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名字写的是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在购买商品房是不是还是属于第二套房子?非常感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已拥有两套住宅,再次购买商品住房应属第三套住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已拥有两套住宅,再次购买商品住房应属第三套住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4-28 13: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