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您好,之前咨询中大 22、25、26、27北连廊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官方给我的回复是:“针对未来城封闭或局部封闭连廊问题,由于中大未来城三期连廊设计为半开放式,主要解决中间户的通风、采光问题,且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功能。针对连廊违建问题,中大未来城小区内连廊为公共区域,封闭连廊未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认定为违法建设。部分业主将北侧阳台封闭,我区规建局已要求中大未来城物业公司督促阳台砌砖墙的业主进行整改,做到科学分配阳台部分的荷载,避免安全隐患,同时要求业主保持北面阳台部分外立面风格一致,避免影响外观。”
现在解释以下两个问题:
1.根据j10822-200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2017年有新标准)4.11.9高层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可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的规定。现在作为我们边户业主,申请对北侧连廊申请安装窗户(而且前期业主自行安装的窗户也是可开启的,不是封闭的,已经被执法部门强拆了),请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对接部门,物业不作为(这种情况物业应该服务群众,但是他们服务意识太差),我们只能自己去申请解决。
2.针对部分业主将北侧阳台封闭,高新区规建局已要求中大未来城物业公司督促阳台砌砖墙的业主进行整改,做到科学分配阳台部分的荷载,避免安全隐患。这是我6月4日投诉给我的回复,到现在已经过去2个月了,边户的连廊窗户被强拆,为什么部分业主砌砖封闭北侧阳台的这种违法行为还得不到相应的处理,连一个整改通知都不发,难道物业和高新区相关部门就这样偏袒中间户。
我们打心里也不想投诉中间户,大多数中间户还是很能换位思考的,他们也同意我们安装连廊窗户,平时打开,遇到雨雪天气就关闭。但是现在北边连廊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对边户进出门不方便。希望相关部门能换位思考,和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再不影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上,妥善解决群众面临的问题,不要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诿扯皮的态度。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中大未来城小区三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图审、消防等经市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通过审批,施工完成后经市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2017年4月完成竣工备案,5月份陆续交房。关于连廊封闭问题。若将连廊全封闭,在高楼竖向通道以及高空气流作用下,大火在高层建筑很容易迅速蔓延,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烟囱效应”,火势将难以控制。同时封闭连廊,违反《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为解决恶劣天气连廊进水溢进电梯前室,引发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会商,制定了改造方案:(1)将连廊原侧排水地漏改为直排水地漏,孔径由50厘米增大至75厘米;(2)在电梯门口增加不锈钢挡水条;(3)在不影响防火门正常开启的情况下,增加大理石挡板(高度约3厘米)。上述方案旨在解决电梯进水及连廊积水问题。关于北侧阳台封闭问题。部分业主将自家住宅中阳台封闭。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阳台砌砖墙的业主进行整改,做到科学分配阳台部分的荷载,避免安全隐患,同时要求业主保持北面阳台部分外立面风格一致,避免影响外观。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巡检记录,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尽量给小区住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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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回复说:关于连廊封闭问题。若将连廊全封闭,在高楼竖向通道以及高空气流作用下,大火在高层建筑很容易迅速蔓延,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烟囱效应”,火势将难以控制。同时封闭连廊,违反《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
请问封闭连廊,违反《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那一条规定???而我在这个规范里面看到4.12.10住宅建筑起主要交通联系的公共外廊,寒冷地区住宅应为封闭外廊,夏热冬冷地区宜为封闭外廊,并应设可开启的窗扇,窗扇开启后不应妨碍交通。敞开外廊应设防雨、防滑和排水措施。请问相关部门看了投诉没有?这个回复是经过大脑思考的吗?
哈哈,不过房子都交房了,怎么可能存在设计问题呢
2018-8-6 15: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