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的建设提速加快,对建筑用砂需求量不断增大。于是,一些人把贪婪的手伸向了河道资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砂石,这样的行为不但破坏了生态环境,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将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我县虹桥镇洞口村村民魏贺君利用承接修建洞口村河道防洪堤为由,借此机会欺上瞒下,利用亲戚官场关系与地方黑帮势力并在无采砂证的情况下大肆盗采河道砂石以谋取私利,并且恐吓村民,哪怕是河道附近村民取沙自用,没有经过他本人同意或是不花钱向他采购,河道附近任何人不允许在河道内采砂取石!老百姓早已是有苦难言,怨声载道!
2018年01月下旬,《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主动出击,到当地调查,重视该地村民现状,扫除此类黑恶势力,给老百姓一个公道,还群众青天白云!
这个要依法严惩这些村霸,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生活自用应该许可,但可以收取装车费用。工程施工中挖取少量砂石也应该许可,只要不是直接赢利卖出去。
虹桥镇河道办和洞口村干部不作为,违规挖沙已经5年多,干部视而不见,官商勾结有利益往来,所以造成今天这下场!
河道采砂石应当向水务局反映,职权水务局
该查!修个堤坝还能用几十万的砂石!沿河几堆砂石跟个小山一样,洞口河道私人霸占采砂贩卖存在七八年了,虹桥镇河道办官民勾结,为官不作为,该处理的不处理,据说是说了好处费,希望这次县里能派人下来查处,不要让虹桥镇河道办自己处理,表面做做形式,等风声过了以后,私自挖沙重操旧业,
感谢您在万忙之中申阅我们这封举报信。我们是平江县虹桥镇洞口村的村民,现举报本村一群不法分子在河道内无证开采及销售河砂。已经开采多年,本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铲车等工具不分日夜在河道内挖出一个又一个巨坑开采河砂,盗窃国家资源以谋取暴利。非法开采所得的河砂数量巨大,数额以数万立方计算,用一座山形容也不失为过。本村村民敢怒不敢言,因为背后有保护伞和恶势力支撑,为此,特向相关部门领导反映,请领导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不法分子,同时请求追究充当保护伞的人的法律责任。
洞口砂江开采至今多年了,如果这次我们不举报,这件事是否就这样画上完美的句号呢?各位政府领导,我们仍然没看到你们半点动静。不法分子乘着关系,后台充当保护伞,他们运载河砂销售,我们不得不站出来阻拦,可对方称,如再阻拦就会不惜动用恶势力用暴力解决。不是我们怕,是村民太无辜了,毕竟我们势力单薄,难以与恶势力抗衡。
平江县虹桥镇洞口村村民魏某某仗着自己是平江县某位高官的妹夫,平日里在乡里强接工程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此人恶行:2015年6月1日刀劈邻居制其重伤,2017年承接洞口村防洪堤建设,暗地和村里同伙魏某某,在无证情况下借机大肆盗采河沙谋取私利,堆放农田销售,并且放言洞口村村民无论男女老少在河道取沙自用都必须经过他本人同意,没有经过他同意不许挖沙,言外之意是用沙必须向他交钱,要么阻拦要么威胁说举报到镇政府,完全是十足的村霸黑恶势力作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以来顶风作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民做主。
平江县洞口村所有关心河道的同仁坐等领导消息,对这些村霸绳之以法。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请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详实的调查并严肃处理(可以到洞口当地去实际调查询问,尤其是小房片后面这条沙江已被某些人强加霸占多年,看看村民是有多少的怨言,有苦难说),对相关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也恳请各级领导为保护国家资源依法监管与整治并妥善解决如上诉请。
顺颂文祺!
洞口村民所写
网民:
您好,根据您反映虹桥镇洞口村村民魏贺军利用其承接河道防洪堤工程项目之机,私自盗采河道砂石以及禁止他人采砂的事项,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办理程序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的盗采河砂一事。经调查,2017年10月16日,由洞口村村支两委组织,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数共计30多人,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一致同意将京张村石猪口至桃源占水湾路段,以村承包给村民魏贺军,该项目当时已上报县交通局,县交通局立项为路面拓宽工程(工程涉及路段全长1400米,按照18万元/公里标准计算)。因路面受基地限制,只能向河道延伸,在原有河堤基础上延伸下脚砌石勘。承包方魏贺军在开始施工后,将河道内砂石、泥土在河堤边进行清理,随后将其砂石、泥土清理后倒放责任田中,数量较大。
针对反映魏贺军禁止他人采砂一事。经调查,承包方魏贺军在砌勘范围内清理了废土,而有村民在该范围内采砂,双方由此发生口角,但未发生肢体冲突。此外,在河道采砂必须经过镇河道办审批,对符合资格者办证才能采砂,不存在需经魏贺军同意的个人行为,鉴于过度采砂会对河道环境有一定负面影响,当下河道办已加大对河道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采砂行为,严格按照采砂审批程序,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我镇党委、政府表示洞口村防洪提加固和路面拓宽硬化工程是洞口村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关系到城镇持续健康发展,已向水务局河道办申请,要求县河道办主管单位对此信访事项进行处理和裁决,2018年3月1日水务局胡局长等一行5名同志,联合我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对于魏贺军采砂一事,水务局河道办作出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平水责改字〔2018〕第001号):1.对于村级自筹自建的项目表示支持;2.所取出的砂石仅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能作其他商业性使用;3.在未通过正式审批之前,承包方不能进行再次作业;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到河道采砂,一经发现追究相应法律责任。5.及时对河道内废土、废渣、垃圾彻底清理,保证汛期内河道畅通。
如若存在村霸行为,当前中央、省、市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公告(举报电话110、6235200),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8-03-07 21:4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