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物价局领导:作为嘉元广场业主,现投诉物源物业凭什么乱加价收取水费与电费,停车费不执行前期合同价乱涨价。关于水费电费。以前公寓业主投诉后,物价局在寒山闻钟上回复,要求作好公示,这么多年来,从未看到过公示。就凭这个从未公示,就应按规定严厉处罚物业。经查,最近几年电价已经下调很多次了,为什么这里多年一直“灯下黑”。特别是2018年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要求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这些利好人民的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务院好政策什么时候真正落实到位?多年了。请严查。现要求物源返还这么多年因不公示,电价下调而多收的水费、电费并执行新电价,如果不退还、依旧放任忽悠凭腐败,将凭《国家发改委通知》等继续向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务院大督查等合法渠道投诉职能部门推诿塞责不作为。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向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调查了解,德诚嘉元广场于2007年开发,主要分布为a栋、b栋、商业裙房(1f-3f)和写字楼,其用电情况为:a栋公寓供电方式为“直供电、水”;b栋公寓、商业裙房和写字楼供电方式为“专变供电、供水”,用电、用水的价格由业主(商家)和物业协商而定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业主需按实际用电量、用水量比例分摊变压器损耗及线路损耗费用。建议业主(商家)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以维护自身权益。相城区发改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0年前的老合同早就过期了,新合同早签了,为什么不查清就回复。忽悠。电价在多次大幅降价后,损耗怎么也大幅增加了,难道是降一次,损耗就增加一次!损耗有公示吗。水费以前合同还是2块几,怎么现在都近5块了。请继续详查。
2018-8-23 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