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现在正在全民创建文明城市,紧跟331行动,可在太仓市城厢镇扬州路65-7号开了一家双凤彭记羊肉馆,该店冬天羊肉面,夏天小龙虾,不仅噪声扰民,而且油烟害民。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餐馆向外排放,严重影响周边近百户居民的正常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楼下禁止开设餐馆,可就是这种明显违法违规的事情,向物业及相关执法部门投诉后却屡屡遭遇尴尬。根据相关条例,如小区其他商业用房用于餐饮服务,须经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业委会或所在社区盖章确认,据了解,该羊肉面馆开设时并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 该餐馆还在楼下停车公共区域任意搭棚,长期(已有二年有余)霸占业主们的公共区域,并将烧羊肉,煮龙虾的锅及洗挑捡等活放在室外进行,其垃圾、气味、脏水、蚊蝇遍地,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及小区居民的身体健康。根据《物业法》该行为损害其他业主利益,如果我们每一个业主都去搭一个棚的话,那津华园成什么样子啦。这种行为严重损坏太仓市的文明城市形象,这与我们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创建331行动口号背道而驰。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过,他们说这不归物业管辖,打城管电话,城管前脚来拆,但走了后又恢复原样,导致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餐馆开在小区里,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大量外来人员进出,增加了治安与消防隐患。与当事人交涉数次,并向物业,城管局等反映,均不能得到解决,其态度极其恶劣,
希望这次趁着创建文明城市,紧跟331行动,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积极行动,还小区居民一个舒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tchzzyy”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接到信访件后,中队派队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在现场发现双凤彭记羊肉馆厨房后方(津华园小区场地上)有一个可收缩可移动的遮阳棚和一些杂物,该遮阳棚是可移动的,并非违法建设。中队已劝导店员(店主不在店内)立即将遮阳棚予以了移除,并致电店主尽快对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高新区答复如下:我局环保科人员前往举报人描述的太仓市城厢镇扬州路65-7号双凤彭记羊肉面馆,该店已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太仓经济开发区彭家面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205850033728,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为合法的餐饮服务经营户。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池,厨房油烟通过管道排污下水管道。现场已要求店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池,控制经营期间的环境噪音,定期清理厨房设施设备。接下来将加大对该家餐饮单位的巡查,督促其安装进度。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18-6-11 12: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