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吴江星湖湾花园业主,目前看到小区有出售车位,到根据小区规划,仅有地下车库,该地下车库入口处明显写了“民防工程”,那车位权属如何划分?开发商有权利出售吗?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星湖湾花园人防工程车位权属事宜”,经民防局确认,现答复您如下:1、经调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湾花园地下室由人防地下车库和普通地下车库组成。2、《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3、经向该小区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询问,目前该小区出售的车位均为非人防车位,人防车位均已出租,且租赁期限小于3年。4、市民如有该小区建设单位违法出租、出售人防车位的材料,可以提供给我局,我局将派人现场调查取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来人咨询,电话:63968116;地址:体育路789号城管人防大楼。谢谢您的关注!
静待回复……
2018-5-16 11: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