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园小区内长期有人用利器刮划车辆,我家一辆车四个车门把手被划,另一辆两侧车门被划了长长的几条。对于这个问题,小区多位居民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过,结果都是物业处监控看不清不了了之,目前划车行为还在继续。我想请问,责任主体是谁,监控看不清就不用管理和追究了吗,业务损失谁来负责。另外,物业管理费、车位租用费、车位管理费,各种费用一分都不能少,部分关键岗位物业人员态度蛮横,反映问题三不管,收了钱基础设施也不维护,楼道门禁坏了几个月多次反映也不修,取消公共绿化拓展出来的车位都成了摇钱树,地下车库卫生也不搞,入住率这么高的小区,又说自己物业费基本都收的齐,那我就问问这些费用收了之后卫生这么多该干的事干不好。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scroll_lyf”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厢镇答复如下:1.反映的小区监控、门禁系统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届满后无法使用的可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和更新,已督促物业企业配合业委会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工作。2.小区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企业向车位所有人收取的费用是汽车停放费,向车位租赁人收取的费用是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根据《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汽车停放费由(1)管理服务人员费用;(2)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3)清洁卫生费用;(4)秩序维护费用;(5)法定税费等因素构成。车位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从收取费用的构成看,物业企业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因此,物业企业不承担车辆的保管责任。如果车辆被划,建议相关受害人及时报警。3.因小区地下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业主停放车辆的需求,物业企业占用小区的道路、其他场地改造增设了部分停车位,是经过业委会授权许可并公示的。4.我镇已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企业员工的教育管理,加强小区巡逻检查,按照保洁管理标准做好地下车库的保洁工作。公安局答复如下:接到市民反映后,城西派出所安排民警与上海花园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就有关物业监控不清晰情况,要求物业方面尽快改进,切实提升小区治安防范水平,也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有力证据支撑。市民所说的车辆被划情况,不知当时是否报警,若没有报警的,请尽快报警,城西派出所将依法受案调查,全力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案件。
2018-12-14 12: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