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新村与金塘新村中间有一排二层楼的商铺店(应该是属于居委会的,在菜场旁边,金塘新村107号),二楼顶上搭建了一个非常大的彩钢结构的房子,说是为了防雨,但需要搭二米高吗?这户人家二楼本来就已经违章搭建了阳台(这排所有二楼都没有阳台的),现在又在二楼顶上搭建了,材料是易燃物,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并拆除,以前城管来过,只是把上面的彩钢板拿了下来做做样子,上面焊接的框架并没有拆除,以前是执法来了就取下来,走了以后就装上去了,现在全市在搞331,也希望执法部门不要发一张整改通知就算处理结束了,要处理就得从根上处理,否则大家都学样违章搭建了(以前搭阳台时有城管来过,做做样子就走了)。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属地城管执法中队已现场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接下来中队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
违章搭建最好要立法,犯法就拘留,判刑
2018-7-13 19: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