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苑17幢101室与402室与501室均被二手房东转租,住在面积87平方,2室一厅,被隔断5间房间,一楼还有一家三口在住,具体多少人,已经不清楚,5楼更离谱,住了8户,一幢楼5层,有3层群租,同时,5楼住户高空拉线到一楼给电瓶车充电,几个月前,还发生充电火灾,群租户增多,导致,楼道间电瓶车增多,昨天自己家的电瓶车被人可以用刀片划破,有可能把群租客位置给占了,得到报复,租客增多,还在楼道间随便大小便,希望民警,出面处理下,罗列一下问题
1:人群面积小于12平方
2:电瓶车恶意被人用刀片划破
3:一楼住户楼道间随便大小便
4:高空充电,给消防火灾带来风险
5:夜间喧闹严重扰民
6:楼道间电瓶车停满,一旦发生火灾,通行不便
7:一幢5层楼,有3层存在群租而且面积本来就小,举报相关人员不作为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社区民警上门检查,你反映的三户面积均为86平方米,住6人,未超过《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针对你反映的情况,社区已督促物业在楼道内张贴告知,并与住户沟通,要求其及时整改,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娄葑街道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社区民警上门检查,你反映的三户面积均为86平方米,住6人,未超过《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针对你反映的情况,社区已督促物业在楼道内张贴告知,并与住户沟通,要求其及时整改,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娄葑街道
《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九章(四)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
2017-12-22 16: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