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加花园内星汉街老人活动中心私自更改为对外营业饭店的反对意见书
一、前因:
新加花园业委会在2014/7起针对小区内原星汉街水泵房处进行修建改造,一开始对外称是新加社区孤寡老人的便民就餐中心和活动中心,说不开火。现房屋已经完工,但新加居委会和业委会却依对外营业饭店的名目对外招标,并且招标已经结束,要开爆炒蒸炸煎煮的饭店,承租人即将对其进行装修和对外营业。
二、问题点:
1、业委会为何私自更改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却没有让最直接的一些业主知晓。(象26、56、16、15、14幢的业主)
2、强烈要求业委会向小区公示园区规划局的相关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及建设详细收入与支出费用的详细状况。(业主有知晓权)
3、根据 “2006年施行的《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居民住宅直线距离30米以内根本就不应该开办会产生污染的饭店。”和“《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其中的一条: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馆业。 现该房屋东临56幢10米左右,西临16幢15~20米左右,这是违法的。
4、由于饭店将对外营业,那小区的安全无法得以保证,给小区居民尤其是靠近几幢的居民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不利的因素,给小区居民造成财产安全。
5、房屋周围是汽车停车场,老人和儿童在来回穿梭的车流中不安全,容易引发不可控的事故,造成生命安全,给停车场来回穿行的停车和经过也带来麻烦。
6、由于外人就餐人员不可控,汽车难免会增加,这样给小区带来过多的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造成环境的尾气污染,这由谁来负责,极大的影响我们的生存环境,使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7、由于以前是按活动中心设计的,那将来的污水排放、油烟排放以及噪音无法控制,对周围住户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对附近的16、15、26、56四幢靠近的居民影响尤其严重。
8、住宅楼的未来房价的无形损失由谁来负责。由于此建筑房屋距离16、15、26、56最近,现该房屋东临56幢10米左右,西临16幢15~20米左右,在未来对周边的几幢居民的房价有不可预估的损失和影响,这个将由谁敢承担并给予负责经济损失的赔偿?
9、我们很多业主尤其受影响最大的这四幢靠近居民根本不知道在这建房的用途,很多人去问物业、业委会这房子的用途,都说是活动中心。根本不是做饭店用的。而最近几天56幢居民亲自到居委会及业委会问,答复是开饭店。
10、2015年1月16日拉砖车已经开始进场准备装修了,这是严重不合法的,强烈要求马上停止该行为。
三、我们的诉求:
请业委会立即停止将该房屋更改成饭店及相关的装修行为,不能有烧炒蒸煎爆等开火的行为,还我们以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安全环境,恢复原来的活动中心用途。
请给予马上解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和生存环境被破坏,装修饭店的事宜已经从1月16日早晨开始实施,迫在眉捷。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了解,该处房屋系小区废弃水泵房翻修后重新利用,提供便民就餐,相关审批手续将会按程序办理。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2015-1-16 1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