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我们公司聚餐于2018年10月17号晚上6:30到高新区淮海街伊藤园日本料理店用餐,边吃边聊到晚上10点半左右,一开始有一位同事上吐下泻,大家只是以为肠胃功能不好,不适合吃日本料理,但是后来陆陆续续有两三人也是上吐下泻,全身无力,其余人肚子不舒服,我们就要求商家送我们去医院检查,当时由于上吐下泻导致开不了车,我们是打车去的,店家也没有给我们付打车费,去了医院每个人都做了化验,在医院的费用是店家付的,检查结果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感染,2个人挂水,1个人配了药吃,其余人当时觉得只是肚子痛,有点涨,就没有在医院拿药(ps:我们只是开开心心去吃个饭,没有故意找茬,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也不想多麻烦店家),同事的化验报告单上医生的诊断结果是食物中毒,其余症状轻的都是急性肠胃炎,随后店家拿了我们的化验报告单就走了,(我们自己有拍照留底)我们挂水的同事挂到了半夜三点钟,再打车回去,第二天还没办法正常上班,对于这件事店家第二天没有一个电话关心一下,或者是道歉,态度也很恶劣,(在医院里的时候店家负责人就不停的说跟他们没关系之类的话,自始至终都觉得是我么自己的问题,还说我们的检查结果没什么问题),我们要求商家退当天的餐费,打车费和误工费,但是商家直接不接电话,也拒绝赔偿,我们打了12345服务热线,12345的回复是他们也没办法沟通,让我们自己想别的办法,在这里发帖是想让相关部门解决一下,难道那他们没有办法吗?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在10月20日在12345平台已经接到过该举报,调查结果是:狮山分局10月24日下午前往位于苏州新区商业街38号的苏州新区伊藤园料理店对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明;当事人食品加工区域卫生状况尚可。经了解,当事人称,当天消费者就餐时表示可能身体出现不适后,已第一时间陪同消费者前往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就诊,诊断并未出现严重症状。该店负责人表示,就诊费用和交通费用均由该店进行支付。我局工作人员提醒当事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后于11月1日在12345平台接到该投诉,于2018年11月1日电话告知投诉方该投诉已经受理,2018年11月2日被诉方拒绝赔偿且拒绝调解,故终止调解。并电话告知投诉人。如您仍有疑义可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附:终止调解告知书有被诉方签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这些事当天晚上的消费单子和一小部分化验单
找电视台,给他们做个免费广告!
我不吃日本料理,如果真的是料理店问题,不但应该赔偿,而且应该重罚!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有待调查,这家日料店当晚用餐的是不是还有其他人也出现问题了?除了日料店之外,你们是否共同吃过其他东西?
当天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我们从6点半一直吃到10点半左右,11点多去的医院,像别的顾客吃了饭就离开了就算有不舒服肯定也不会去找店家了,就因为我们呆了4个多小时所以问题全都爆发出来了
当天晚上我们只吃了他们家的日本料理,我们在店内边吃边聊一共4个多小时,11点多去的医院,别的顾客吃完就走了就算有问题也不会再去找店家了,而我们呆了那么久,问题就爆发出来了,陆陆续续上吐下泻,店家还说开了20年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去了医院后又改口说到店开了十几年,我晕,到底多少年....商家店长情商也很低,我们几个没有吐的人只是肚子不舒服,检查后没有拿药,店家就说那真是恭喜你们啊....真奇葩
12345卫生局投诉,三人中毒应该就算食物中毒了
12345处理了两次跟我们说没办法解决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
在医院时应该报警处理,当场稽查他们的食材,隔了这么长时间来处理,会比较麻烦!
现在没有证据说明他们有问题,会推脱说中午工作餐的问题
只能收集当天是否有相同状况的其余顾客,
我猜想。
饭店么,呵呵,食材哪有自己买的讲究。
一般原料不新鲜,有小问题,餐馆煮熟了也就吃不死了。
可是,日料店,有刺身啊,铁板烧可能也没彻底熟啊。
哈哈哈
哎,我们同行的就已经有3个上吐下泻严重的了,商家可能觉得我们拿他没办法所以这么横
发现问题一定要报警,让卫监去查
我想请问,交通费自始至终都没有支付过,只支付了就诊费,你们也没有从我们手中拿证据啊,店家拒绝就这样算了?
get到一家不能去的日料店。
这种事摊在个人身上会比较麻烦,一天的误工费,加上一点交通费还有些药费其实并不多,劳民伤财去打官司根本不值当,但是集体案件就不一样了,大家团结一点,当时所有食物中毒的人一起去诉讼,这家店会被搞倒闭的
找媒体啊,其他的估计不管用
2018-11-3 1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