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的车位管理办法第13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时,应当对配建汽车停车位(车库)最高销售价格作出承诺;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应在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相关信息的同时公示汽车停车位(车库)价格承诺。汽车停车位(车库)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承诺价格。但在售楼大厅未公示最高销售价格承诺,故咨询一下。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已和开发商联系过,开发商表示售楼大厅有一房一价公示,上面有写最高价格不超过20万,附照片。
2018-9-21 15: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