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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流产补贴

2023-9-22 8:07: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外地户籍,住在吴江区,工作在园区,社保交在园区满一年,因二胎怀孕时间短,未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怀孕2个月去检查说稽留流产就当天在吴江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清宫手术,刷的医保卡,半个月后去上班,公司啥也没说,说没有工资,生育津贴会给,就只问了我是用医保卡结算的吧,我就以为补贴会主动打到卡里,上班一月有余了,发现并没有,想问距离流产时间过去一两月还能有补贴么?如果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参保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②发生计划生育手术时,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您的情况,费用产生时未开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则刷卡结算时由个人门诊账户支出,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应至单位注册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再至原就诊医疗机构将门诊结算转为生育统筹基金结算,结算完成后生育津贴将按规定自动发放至单位托收账号内。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8-25 13: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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