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在上海工作了几年,当时上海政策规定企业可以给没有上海户口的外来工作人员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来替代上海社保,也是缴纳在上海社保机构,也有缴纳的证明,请问在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认定工龄时,这段工龄承认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有关工龄规定,原社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其与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在原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可与招收录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无法转入我区社保,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单位人事科室联系。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23 10:30:43